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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3-0112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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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TreeURl&wbtreeid=1192&type=egovinfodeptsubcattree&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cxjs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八一路174号,电话:0878-3122296,传真:0878-3124070,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有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论引导等功能,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在政府网站进行及时公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市政服务、重大建设项目、供水水质检测、行政执法信息等栏目,1-12月共发布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部分内容的学习,严格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线上互联网申请和线下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种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规避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法律风险。2022年1-12月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要求办理答复。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扩大公众参与,强化政策解读,加强互动回应。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在线咨询”系统留言办理工作,认真按照“政策咨询、服务诉求类留言1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建议类留言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举报类留言15个工作日内回复”的要求高质量、高满意度回复信访人。同时,认真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楚雄市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确保规范、及时、高效办理热线事项。2022年1-12月共收到各类信访件共1253件,分别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819件、政府网站“在线咨询”系统21件、云南省智能辅助系统358件、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15件,均已限时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动态调整、完善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做好供水水质检测、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归集。二是聚焦行业内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收集20余条相关信息,管理好子栏目,配合做好栏目管理和后期信息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要求,统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优化部门栏目调整,集约化、规范化展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政府网站在线咨询系统办件流程,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执线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作用。

(六)监督保障

2022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坚持政府网站每日读网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日常管理,做好信息更新,全力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网站管理工作,认真按时按质抓好政府网站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正在稳步提升,不断聚焦新时期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范围逐渐扩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信息指导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干部职工缺乏专业的政务公开技能。

在下步工作中,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以全市经济社会服务、为民生保障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以政务公开助力社会和谐。一是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网站平台维护,安排专人做好日常读网巡网,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聚焦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三是持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持续对单位工作人员宣传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