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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1-0903002 信息分类: 审计存在问题整改
发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号: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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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楚雄市审计局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根据楚雄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专户存款利息未按规定接息到户问题”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未交存住宅专项宅维修资金问题”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3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派息工作方案。二是督促(建行楚雄州分行广厦营业部、农行楚雄鹿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南路支行)三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监管银行完善核算系统并及时报送年度资金派息方案。三是严格按照银行利率及资金派息方案,已责成系统信息技术开发公司在3月30日前完成派息工作任务。

(二)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维修资金追缴力度。2021年3月3日,我局召集涉及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未交维修资金的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并下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公司限期整改补缴,同时请未缴存住宅维修资金个人住户涉及的小区物业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助通知相关住户尽快补缴维修资金。截至7月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到位8户缴款金额:78837.75元。二是针对住建及不动产两个部门间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明确,存在不衔接的地方,现存在住宅维修资金的追缴收取困难的现状。根据现实情况只有完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之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事前无抓手,办证后又追缴的现象发生,争取做到应缴尽缴。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