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重点领域信息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谁管理、谁公开”、“谁负责和谁公开”的原则,适时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做好维护更新工作。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务部门积极编制、完善和公布行政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标准及依据,加强政府网站专门栏目集中发布行政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清单之外的乱收费行为查处结果。二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方式和渠道安排不同的人员负责信息的公开,努力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采取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局公示栏、各公租房小区公示栏、短信平台、宣传册(单)等方式开展工作,群众可以使用手机和电脑了解全市住房保障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住房保障信息13条。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市住建局职能职责,对依法行政案件进行公示公开。
2.规范性文件和会议公开
严格落实《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决策作出后,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在市政府网站中设置部门专门栏目集中发布办理的建议提案结果信息,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2020年各公布重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9件,并在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完善建议提案公开情况说明。
4.工程项目信息公开
工程项目信息包括:水质监测、房地产、建筑领域、物业管理、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平安小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八个方面公开内容,各科室严格按照《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程序由专人收集整理需要公开的信息,经领导审批后,传至信息网站管理人员处将信息发布至网站相应的版块。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程项目信息12条。
(二)网站互动平台方面
一是加强对 “12345”政府热线值守,及时回应市政府网站“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群众诉求,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及时回应。截至12月30日,全局收到各类信访件共828件,办结信访828件,办结率达到100%。其中,办理书记、市长信箱网民留言213件,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382件;其他(州政府网站、群众来访、大接访、市政府办交办)27件,办结率100%;完成政务信息约稿6件;承办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91件(主办件共57件,协办件共34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7件、州政协委员提案17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6件。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
(三)加强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我局制定实施了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网站服务器,并且每天定时访问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巡检,保证网络安全。遇有困难,及时联系电脑技术人员解决,确保政府网站运行通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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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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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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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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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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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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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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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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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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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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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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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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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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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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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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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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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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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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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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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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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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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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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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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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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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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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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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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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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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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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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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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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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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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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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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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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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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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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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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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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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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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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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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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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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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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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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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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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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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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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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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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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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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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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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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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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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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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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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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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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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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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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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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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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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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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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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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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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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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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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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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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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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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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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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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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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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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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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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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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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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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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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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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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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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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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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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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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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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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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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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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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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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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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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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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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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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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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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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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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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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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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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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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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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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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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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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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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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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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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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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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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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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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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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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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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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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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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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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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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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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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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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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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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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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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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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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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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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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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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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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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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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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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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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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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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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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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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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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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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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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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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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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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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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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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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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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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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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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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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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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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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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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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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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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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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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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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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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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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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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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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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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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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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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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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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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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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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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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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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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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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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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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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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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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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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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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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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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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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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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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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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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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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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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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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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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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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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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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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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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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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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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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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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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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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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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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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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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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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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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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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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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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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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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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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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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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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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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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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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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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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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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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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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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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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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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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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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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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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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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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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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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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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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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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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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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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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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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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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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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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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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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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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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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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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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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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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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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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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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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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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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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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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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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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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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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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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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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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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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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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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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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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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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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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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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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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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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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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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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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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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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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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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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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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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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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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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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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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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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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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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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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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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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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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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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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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州、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三是政务公开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人员不足,不能较好地开展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年度工作部署,以全市经济社会服务、为民生保障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页面的管理和维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三是续完善 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