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自查内容
(一)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 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办通〔2016〕138号)文件要求,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下发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2016年度政务信息和网站信息考核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规范每条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从源头上保障每条信息公开前都进行有效的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我局严格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未发生过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的泄密事件。四是建立举报受理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1.通过网站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他信息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0条,其中“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00条;楚雄房产信息网发布80条。2.通过公共查阅场所公开。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进一步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为公众查阅提供优质服务。3.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50条。4.办理书记、市长信息信访件226 件,办理云南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件
93件,均已按时办结。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加强城乡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政府政策和政策解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特别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重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公众公开清理结果。
(五)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健全完善全局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作出申请答复的同时,通过信息发布和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秩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推动全局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善;二是宣传培训少,方式单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楚雄市住建局将从五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全市深化改革、规划评审、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电子大屏幕、触摸屏等公开渠道,大力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众知晓率。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政策法规解读、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决策预公开等重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内容作为主题,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则。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适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