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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4-/2023-1024002 信息分类: 乡村振兴项目
发文日期: 2023-10-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号:

关于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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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51号),下达我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581万元。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楚市政复〔2023〕60号),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581万元,主要用楚雄市坝区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其中鹿城镇60万元,东瓜镇50万元,东华镇100万元,子午镇100万元,苍岭镇90万元,紫溪镇85万元,吕合镇96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农村排污管网建设所需的管材、水泥和其他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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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