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01号),下达我市第二批省级衔接资金1955万元。为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排资金240万元,由市林草局组织实施核桃深加工建设项目。
2.安排资金16万元,用于乡村公益岗位补助。
3.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2022年度新增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
4.安排资金114.8万元,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交通往返补助。
5.安排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展销活动。
6.安排资金58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
7.安排资金1501.2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楚雄市2022年度省级第二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计划表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