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志办机构设置暨职能职责
楚雄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10月,属正科级事业参公管理单位,设正(副)科级领导2人,股所级干部2人。现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男2人,女5人 ;退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5人,专科2人。年龄在40岁以下1人,40~49岁2人,50岁以上4人。设党支部1个,有中共党员5人。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三)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四)组织编纂全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方志地情资料书刊;
(五)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六)搜集、保存和整理开发全市地方志资料和历史文献资料,加强地方史志研究和地情信息研究;
(七)建设和维护方全市方志地情资料信息库和信息网;
(八)加强全市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培训地方志专兼职编纂人员;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科(联系电话:0878-6086142)和年鉴编辑室(联系电话:0878-6086146)2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