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楚雄市地方志办公室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合要求,结合地方志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地方志工作项目、资金、政策、成效的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认知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认真进行梳理,将单位政务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二)将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1次。在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市志办结合单位实际,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市志办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由综合科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
(三)涉及政务公开事项:1.走进楚雄。2020年已完成楚雄概况、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历史沿革、地理环境、人口结构、行政区划等内容的更新。2.新闻动态。2020年,公开部门动态信息13条,公告1条。3.信息公开。涉及部门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部门文件4件、组织机构3件。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市志办部门财政预算、决算2件。5.“12345”政府热线情况。2020年,共收到“12345”政府热线1件,已按要求和时限处置,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采取措施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在安排熟悉电脑的同志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做好更新完善。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单位网上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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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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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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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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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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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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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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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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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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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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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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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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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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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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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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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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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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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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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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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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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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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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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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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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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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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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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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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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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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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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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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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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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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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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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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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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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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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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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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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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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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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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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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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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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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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有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高,有的把政务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消息公开,有的在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等方面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克服和尽快解决。
在下步工作中市志办将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一是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四是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市志办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