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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4-0325003 信息分类: 服务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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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情况

发表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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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体系健全,政策保障有力,确保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多次在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全系统推进会议上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策保障到位。制定了楚雄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文件的通知、楚雄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等文件,持续落实巡回诊疗制度,为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自查、抽查、督查到位。利用州、市乡村振兴局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排查、交叉检查和专项督查契机,适时组织开展市、乡、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自查、抽查和督查,本着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目标,针对督查内容逐项检查,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努力实现问题及时“瘦身清零”。

二、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达标情况

(一)保持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19〕3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工作标准要求,市级医疗机构和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均达到标准要求。

1.市人民医院编制床位400张,开放床位380张,总建筑面积40744平方米,每床建筑面积达84平方米,每床净使用面积9平方米;职工总数53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3人,每床配备1.42名卫生技术人员,护士人数229人,配备0.6名护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61人,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设备均配备齐全。市人民医院于2015年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2020年底通过复审。

2.全市15个乡镇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床位372张,实际开放床位453张;医生总数26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4人,执业医师174名,全科医师137名,主治医师63人,副主任医师17人;建筑面积达到1784 -5973平方米;均配置19种设施设备,6家卫生院在此基础上还配有DR;均设有全科医疗科、内(儿)科、中医科、门急诊(抢救)室、计划生育科等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15个乡镇卫生院建成省一级甲等卫生院,达到了国家基本标准,达标比例为100%。

3.包括51个脱贫村在内的142个村卫生室,均建有面积60㎡以上(含60㎡)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观察室等五室;均配备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设备;全市共有乡村医生323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村医共有299人,达到了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标准。平均每个村卫生室有村医2.27名,能满足全市基层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需求。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均在80种以上,达到了村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

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就医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全市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均没有单独设置行政区划,仍属于安置点所在地村组建制,按照就近原则,由就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确保搬迁群众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楚雄市三街镇力戈村力戈茶厂集中安置点安置52人,距离力戈村卫生室150米,由力戈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服务;西舍路镇清水河村大平掌集中安置点安置236人,距离清水河村卫生室10公里,由清水河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服务;西舍路镇保甸村山背后集中安置点安置58人,距离保甸村卫生室3公里,由保甸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服务;西舍路镇保甸村大龙潭集中安置点,安置77人,距离保甸村卫生室15公里、西舍路镇卫生院12公里,由保甸村卫生室和西舍路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三街镇力戈村卫生室,西舍路镇清水河村卫生室、保甸村卫生室均达到贫困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西舍路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二)持续开展三级、二级医院对口帮扶及巡回诊疗

1.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楚雄市级医院。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医发〔2022〕5号)要求,由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对口帮扶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共派出10名专家,分别帮扶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外一科、外二科、眼科、康复医学科、护理部、皮肤科、内一科。2023年1-12月份,共完成门诊诊疗24151人次,急诊诊疗323人次,住院1632人次,开展手术727例,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327次;开展新技术新业务88项,义诊732人次,学术讲座163场次,业务培训4040人次,参与教学查房97次,手术示教256次,巡回医疗诊治患者446人,建立特色专科2个,接收进修人员27人,让老百姓在市级就能享受省级专家待遇。

2.三家市级医院对口帮扶15个乡镇卫生院。根据楚雄市启动实施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帮扶方案,统筹市级三家公立医院力量,确定对口帮扶关系轮流表,对15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帮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基层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市级专家待遇。2023年1-12月,共组建16个医疗专家团队,分赴东华、新村、鹿城、中山、三街、吕合分院开展帮扶指导及巡诊活动,开展活动16场次,下派医疗专家177名,共义诊1584人次,评残98人,发放扶贫爱心卡110张,业务培训27场,业务指导61场,质量控制管理指导10次。在巡诊地卫生院开展眼科手术24例、外科手术48例,开展宣教1156人次,真正做到早防早诊早治。

3.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救治工作。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作为市域医疗机构针对农村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2023年,全市一般脱贫人口36种大病救治率达100%,脱贫不稳定户救治率达100%;边缘易致贫户救治率达100%,突发严重困难户救治率达100%。

4.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聚焦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2023年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5. 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脱贫患者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定点医院住院时,不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需结清自己应付费用即可出院,做到切实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负担。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推进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稳步实现全市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狠抓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重点、薄弱专科建设,健全远程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双向转诊、有序就医格局,提升城乡医疗服务整体效能。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大病专项救治等多种方式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帮扶,分级分类精准提供入院治疗、社区康复、签约管理、随访照护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做到风险不除、帮扶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