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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4-0322001 信息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发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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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发表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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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制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四)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六)其他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