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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4-0222004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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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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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楚雄市新村镇巨龙街,是楚雄市卫生局直管的市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本乡镇近1.4万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以及周边乡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单位基本职能包括: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3.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改善住房、食品、饮水、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卫生。

5.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6.开展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医疗组、护理组、药事组、公共卫生科、功能科、院办、后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性卫生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1.继续做好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

以清廉医院建设和行业为不正之风整治为契机,强化教育引导,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与提醒谈话,巩固清廉医院建设和不正之风整治成果,着力打造一支党性修养好,业务水平高的医疗卫生队伍,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培养各学科带头人,回院做好传帮带,提升医务人员执业水平;抓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持续监督检查,坚持处方、病历点评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3.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含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及2019年划入的1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扎实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做好医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和落实专门卫生人员进行卫生情况全天保洁,确保我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舒适,无可见裸露垃圾;二是积极落实我院院内不定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三是推进规范化厕所建设与配置,配齐配院内公共厕所纸箱、绿植、香薰等设施,确保厕所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积水、无污垢;四是对我院洗手台附属设施摆放洗手液、擦手纸,保障烘手机和感应式水龙头正常,规范张贴洗手宣传画;五是做好重点公共场所的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检查,积极落实监管职责,督促店内卫生管理;六是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认真落实吸烟有害健康宣传,设置规范醒目的禁烟标识标牌,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营造浓烈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氛围。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对辖区居民及其家庭进行健康管理,满足辖区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的工作要求及各项工作要求,对签约居民按需求提供包括电话咨询、健康教育、就医问药、预防保健、康复指导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按规范开展及配合卫生院做好妇幼包、健教包、卫生监督包、中医药服务包等各项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相达成任务目标,落实分级诊疗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力保辖区群众看病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市,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6.全面推进和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

根据《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帮扶实施方案(试行)》,落实“以医带医、以医扶医、以医强医”帮扶责任。双向转诊格局有序形成,全面提升了我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确保辖区内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够留在乡镇可以有效得到诊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实现“让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看好病”的医共体建设的目标。

7.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的原则,不断平稳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抓紧抓牢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警惕;二是加强院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三是不断推动“四防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和手段,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加强院内职工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实做好我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医疗安全和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减灾防灾。巩固现有的平安医院创建成果,持续加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力度,坚决打击涉医涉案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进一步做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医疗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推动我院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49.1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1.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49.1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3年570.43万元增加24.28万元,增长4.26%,增加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防治艾滋病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及农村低收入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市级补助资金、全科医生特殊计划试点配套补助资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5.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1.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1.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3年321.29万元增加24.28万元,增长7.56%,增加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防治艾滋病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及农村低收入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市级补助资金、全科医生特殊计划试点配套补助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4.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8万元,与上年305.55万元对比减少8.27万元,下降2.71%,减少原因是选调出1人,工资性预算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8.29万元,与上年15.74万元对比增加32.55万元,增长206.80%,增加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防治艾滋病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及农村低收入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市级补助资金、全科医生特殊计划试点配套补助资金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0.7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

2100302乡镇卫生院252.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与上年321.29万元相比增加24.28万元,增长7.56%,增加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防治艾滋病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婚前医学检查专项经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及农村低收入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市级补助资金、全科医生特殊计划试点配套补助资金预算。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21.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21.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21.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是2024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包含基本支出部分,但2023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基本支出部分和项目支出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314.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3.26万元,固定资产911.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