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12-/2024-022101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号: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1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300000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分析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价。组织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5.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 。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推广。

8.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参与年度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规划的制订、实施与评价。分析和预测我市艾滋病流行趋势,制定艾滋病、麻风病防治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发宣传教材。承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暗娼干预、免费咨询服务、母婴传播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关怀与救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血吸虫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检验中心、卫生监测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各级安排,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完善疾控体系改革,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疾控体系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充分调动机构和人员积极性。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医防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2.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疾控工作,巩固“清廉疾控”建设,为“十四五”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推动市疾控中心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3.传染病防治。做好手足口病监测及个案调查60人份,霍乱腹泻病例粪便采样检测120份,外环境采样20份。及时处置传染病报告卡、预警信息;做好急性传染病、突发聚集性疫情监测,现场流调、采样检测及疫情处置工作。巩固和加强全市流调队伍建设,完善和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传染病报告、流调、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全市传染病流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慢性病防治。按照全市老年人口数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2%以上,血压控制率在60%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2%以上,血糖控制率在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6%以上,服药率达85%以上。

5.免疫规划工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22剂次疫苗接种率达92%以上,完成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工作,对上报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和采样送检,并通过网络及时进行专病报告。根据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每月进行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冷链储存及配送,定期对疫苗冷链设备及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6.性病、艾滋病防治。做好VCT、娱乐场所,男同、美沙酮服药人员,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属检测工作。完成医疗机构PITC梅毒扩大检测,常住人口HIV检测率达75%,梅毒检测率达38%。完成2024年新发HIV、艾滋病感染者任务数。根据委托协议完成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我爱我男同干预工作组“爱人同行”、感染者互助关爱小组“心系红丝带”、低档暗娼性病艾滋病综合干预“红丝带家园”项目工作。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率达90%以上,最大限度动员入组治疗,既往丙肝病人调查,新发病例核酸检测及抗病毒治疗。

7.麻风病防治。加大麻风病防治工作力度,防止疫情出现反弹,新发患者2级畸残率小于15%,联合化疗期间新2级畸残率小于10%,密切接触者检查率大于95%,不良反应处置率达100%,重点疫村普查率达100%。

8.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健康县城建设”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巩固工作,开展“万步有约”健走活动,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慢性病预防控制相融合的新型疾病防控体系。加大重症精神病患者排查、管理,做好重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发生风险防控,强化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落实。

9.检验检测工作。每月对重点场所开展1次新冠病毒常态监测及原学网络监测,哨点医院全年对就诊病例采样240份,送我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对辖区艾滋病检测点进行工作督导及业务培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检测工作,完成年度各项检验检测工作任务。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能力,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序运行。

10.卫生监测工作。对城区自来水厂的出厂水、末梢水开展季度监测。对15个乡镇的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农村学校自建水设施开展枯水期及丰水期监测。对城乡20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在辖区选取10所学校,完成2560名学生监测及影响因素干预工作。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及网络直报任务;开展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对重点行业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配合完成公共场所及校园环境卫生监测,对全市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免费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11.地方病防治。开展鼠、蚊、蝇、蟑密度监测;完成克山病防治工作任务,在辖区内2个病区乡镇开展800人现场筛查。做好不明原因猝死防控工作,完成尿碘、盐碘监测和饮用水氟含量监测工作。

12.结核病防治。强化结核病的筛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做好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指导,做好校园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师生结核病防控意识。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全面统筹推进我市肺结核防治工作,力争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达标。

13.血吸虫病防治。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活动,调查钉螺范围,完成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任务。全面做好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治疗晚期血吸虫病人,改善其生活质量。持续巩固血吸虫病防治达标验收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到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2辆,具体原因为2009年计划免疫项目配置专用车辆1辆,2013年全球基金疟疾项目配置专用车辆1辆,属项目直接配置专用车辆,未核给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8.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07.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60万元。

与上年对比,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6.94万元,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9.24万元,较上年增加347.70万元,增长25.39%,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1588.22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1337.24万元,较上年增加250.98万元,增长18.77%;2024年事业收入107.12万元,2023年事业收入32万元,较上年增加75.12万元,增长234.75%;2024年其他收入21.60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21.6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在职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二是2024年增加了艾滋病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疾病防控防治能力提升及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9.35万元;三是为疾控事业发展,单位将历年事业结余结转资金75.12万元纳入2024年预算,所以事业收入增加;四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委托情况,将2024年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所以其他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8.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8.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8.22万元,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7.24万元,较上年增加250.98万元,增长18.77%,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在职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2024年增加了艾滋病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疾病防控防治能力提升及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9.35万元;2024年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2023年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结转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预算数均为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6.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54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121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1.63万元,增长3.42%,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327.68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118.33万元,较上年增加209.35万元,增长176.9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艾滋病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疾病防控防治能力提升及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所以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8.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4.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37.83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类、运转类及特定类项目支出、非税返还成本费用支出;

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8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6.82万元,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大病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67.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均为1万元。本年及上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均为8次,接待人数预算均为1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69.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预算申报采购1辆应急处突采样流调车,预算车辆购置费25万元,因资金未保障到位未采购,所以2024年未申报车辆购置费预算。

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运转工作量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任务较上年增加,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4328.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0.64万元,固定资产3592.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