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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2-1128009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2-11-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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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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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401000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母婴保健、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监督执法,并对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全市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承担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受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的委托,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卫生观念。依托集中培训、微信平台等形式,组织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学校、幼托机构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共培训1000余人次。

2、建机制,巩固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常消毒”工作任务。累计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334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229份,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65份。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公共场所用品用具151份,集中空调21份,游泳场所8份,生活饮用水12份,直饮水3份,二次供水9份,合格率为97.55%。

3、稳步推进职业卫生及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累计检查职业卫生单位187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52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行为。对103家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监督检查171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13份,确保学生卫生安全。

4、强化医疗机构监督,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单位、集中隔离场所、医疗美容、眼科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年共检查1272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92份。开展医院院感监测,共抽检226份,合格率94.24%。

5、按时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2021年国家双随机共下达任务数393家,监督完成387家,监督完成率98.47%,完结率100%。

6、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1年立案71起,均已全部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内设机构5个,包括:单位办公室、医疗机构管理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病监督科、稽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0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07.5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10.21万元,减少2.65万元,下降0.52%。

下降的主要原因:

1.2021年2月退休1人,8月新录用两名公务员,减少了部分人员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收入2021年比2020年增加10.9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0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26万元,占总支出的79.06%;项目支出106.30万元,占总支出的2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07.5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10.21万元,减少2.65万元,下降0.52%。

下降的主要原因:

1.2021年2月退休1人,8月新录用两名公务员,减少了部分人员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2021年比2020年增加10.9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1.26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总计401.2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总计41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4万元,下降3.89%。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2月退休1人、8月新录用两名公务员,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6.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3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计106.3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计92.71万元,增加13.59万元,上涨14.66%。

主要原因分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收入2021年比2020年增加10.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56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21万元,减少2.65万元,下降0.52%。

下降的主要原因:

1.2021年2月退休1人,8月新录用两名公务员,减少了部分人员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2021年比2020年增加10.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21.81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4.3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3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86.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43万元、项目支出106.3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1万元,下降4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81.8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

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的统一调度,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派车流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能。

2.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3万元,占86.92%;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3.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份和省级以上单位来访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61万元,增加55.70%。主要原因分析:临时工工资20.80万元,经济分类科目由2020年生活补助调整到2021年劳务费中,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双随机工作、卫生计生协管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681.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7万元,固定资产67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1.50

4.37

677.13

501.19

26.95

148.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国家检查组的验收。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双随机”监督抽检:指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随机对应。该系统工作流程为:首先通过对系统内大量的卫生监督对象信息进行复杂运算。在运算中,卫生监督对象信息的随机抽取要配合数据中心设置的黑白名单以及各种设定的抽取规则,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抽象的运算以及对数据的优化给出绝对公平的卫生监督对象信息抽检结果。其次,在对卫生监督对象信息随机抽取后系统再从执法人员中通过随机的运算抽取出相对应的执法人员,实现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平、透明。

2.卫生监督协管: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任务是:

(1)公共场所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6)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4.无证行医: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

5.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

6.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建立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和规程。

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8.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如执法文书、培训合格证工本费、封塑机、制服、抽检材料、仪器耗材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