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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2-112800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2-11-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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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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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是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及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医疗为中心,认真贯彻新时期“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认真完成好综合管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医疗队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员道德素质,实现综合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的宗旨。

3.坚持非营利性卫生事业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承担好社会福利职能,树立和体现政府对公民施行一定福利政策而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行业形象。

4.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卫生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

5.积极投入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增强楚雄市人民医院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顶层设计,建章立制,医院管理更加规范。

以二级甲等医院管理制度及医院管理制度为标准,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合医院发展,建立《楚雄市人民医院章程》,持续优化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党组织书记与院长定期沟通制度。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建立经济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加大绩效管理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机制。持续深化医院管理创新,落实“医疗服务精细化”、“提升患者满意度”“药械阳光平台采购”等措施,推动医院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迈进。

2.注重疫情防控,持续巩固,常态化防控措施出成果。

一是重点地区来(返)楚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不误一刻、不漏一人,搭建红外线体温检测通道,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患者收入院管理要求,有效承担疫情防控“第一站”工作职责,全年共完成进院人员体温检测100余万人次。

二是应急处置快速有效。组建40支120名核酸采样人员队伍,58名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员队伍,6名流调人员,4名消杀人员,9名隔离酒店专班人员,3组共10名市级应急核酸采样人员,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到楚雄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先后派出医护人员21人次奔赴瑞丽,抗疫支援,圆满完成相关任务。

三是新冠疫苗接种有力推进。成立专项工作组,组建接种队伍,全年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51300人次;四是重点人群监测常态开展。落实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核酸检测100000余人次。

3.注重人才培养,提升能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针对医院医疗人才紧缺的现状,医疗队以“一对一”或“一对多”形式,实施“三名”工程,大力培养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加大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临床、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条件,创新模式,多方位、多途径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形成一批“优质团队”,打造“名医”;科学规划和布局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以专家工作站为依托,为医院人才、技术拓展添砖加瓦,使专科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优势学科,打造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打造 “名科”;推动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引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试点成功的县域高水平医院,构建区域“优质医院”医疗高地,打造“名院”。2021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紧缺人才7名。2021年5月参加云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临床医师6名,医学技术类听力与语言康复学技师1名。2021年派出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学习90余人次,共投入短期学习培训经费141660.89元。共选送出25名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其中:省外1人、省级17人、州级7人),共投入进修经费56209元。目前我院共有云南省基层名中医1名、彝乡名医1名、州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3名,威楚名医4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3名。

4.注重医疗质量,深化医改,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以“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大型医院巡查”和“医院评审评价”为抓手,以等级医院复审整改问题为导向,推进内涵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依法执业,防范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安全,完善三级质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关键部门、关键科室、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过程质控和终末质控。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持续提高医疗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深化药事管理,倡导患者安全,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共检查病历1628份,甲级率90.15%,医保审核95471条。将各科室住院前十位病种共137个病组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并制定了《楚雄市人民医院“本土化”临床路径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度共出院16817人,入路径管理13069例,入径率达出院病人78%,完成11614例,完成率89%。通过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了诊疗行为的透明度,缩短了平均住院日,降低了平均住院费用。2021年度我院平均住院日为6.98天,平均住院费用为4163.31元,CM值为17700.32 ,CMI值为1.0525 ,病种数474组。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及五大中心建设,拓展业务范围,打造特色专科。在完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呼吸内科创建基础上,积极推动PCCM科规范化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并于3月31日通过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专家组线上认定,于6月9日公布结果达到二级医院优秀单位,创伤中心于2021年8月通过了省卫健委的现场评审验收,完成了五大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我院的急救体系建设。落实老年友善机构建设,分别于2021年7月、8月通过了州市专家的现场验收,使我院老年病管理工作更加完善、规范。

三是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落实质量提升月措施,确保诊疗规范及患者安全。2021年医务科共抽查运行病历145份,发现丙级病历3份;归档病历50份,乙级病历10份,全部进行了整改;审批重大手术103例、非计划重返住院40例、非计划手术2例、大剂量用血审批20例,根据日常监管统计数据,下发三期“医务科医疗质量分析季报”,让全院医疗医技人员都能知晓医疗质量管理情况。

四是全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倡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总金额1612.6万元,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57.55%,完成上级下达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不小于50%的规定。药品收入占全院业务收入的26.1%(按记账收入统计全院业务收入10417.1万元),较去年下降2.4%。调剂门诊处方数226738张,处方金额:1767.0万元,平均每张处方金额为77.93元,每张处方较上年下降29.36元。临床药学每月坚持处方点评,处方合格率>95%,调剂无重大差错发生。积极参与“四项监测上报”工作,目前为止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2例,为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

五是巩固提升优质护理服务。加强护患沟通和健康教育,促进优质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知晓率90.34%。共发放护理服务满意度调查表1188份,满意度达94.49%。

5.注重辐射引领,整体推进,医共体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2021年4月12日组织召开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第一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影像中心、云心电分中心实施方案》、《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实施方案》、《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管理中心方案》。并对“基层业务管理中心”“影像中心”“医保管理中心”“消毒中心”“远程会诊中心”举行了挂牌仪式。2021年9月29日,组织召开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及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关于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打包付费结余资金使用相关事项。标志着紧密型医共体业务建设得到了实质性推进。

二是与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到8个山区乡镇分院进行紧密型医共体工作调研各1次和开展“三规范,一提高(规范诊疗行为、规范使用医保资金、规范双向转诊,提高群众就医体验)”专项推进工作1次;组织各科室专家29名下基层巡诊、义诊5个山区乡镇共7次;服务群众1200人次,发放各种健康宣传材料5400多份;现场办理特慢性病门诊就诊证201人次;指导三个分院医疗、护理教学查房,规范晨间交班8次;急救业务培训6场。

三是完成各分院远程影像诊断报告1536人次,消毒中心消毒2085件,云心电诊断20443份;完成双向转诊1753人次,其中总院下转病人到分院849人,基层医院上转到总医院884人,远程会诊8次。

四是以胸痛救治单元和发热哨点建设指导为切入点推进了“五大救治中心”建设,辐射带动基层急救服务能力。

五是总医院下派4名专家工作队到中山分院帮扶急救能力建设一年,推广建立专家或专科基层帮扶业务建设模式,建立楚雄市首个“基层专家工作站”,也是楚雄州首个“基层专家工作站”。

六是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刘鑫教授和楚雄市医保局分别对18家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191人次进行《高危医疗纠纷病例识别与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保政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培训》各1次。

七是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深度帮扶、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胡竹林教授的眼科基层专家工作站、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李炯明教授的泌尿外科基层专家工作站的建立及远程会诊平台的搭建,2021年共派出58名专家对我院进行帮扶,开展门诊47场,接诊门诊患者513人,带教查房136人次,病例讨论233人次,手术带教71场,业务培训60场,持续深化了医联体帮扶工作,提高了医院业务技术水平,为群众就医提供了便利。

八是完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搭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与院前急救“一张网”的绿色救治通道。整合医疗资源和购置负压救护车1辆,全面提升应急救治能力。

6.注重医疗服务,智慧赋能,群众就医更便捷。

持续推进院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已持续建设了各类模块27个,完善和优化HIS、LIS、PACS、电子病历系统等子系统,建设急诊医学系统、重症医学系统、科室二级库系统、供应室管理追溯系统等子系统。对照医院需求建设了防统方系统、临床路径系统、临床药学系统等二三阶段的子系统。积极推进了自助系统建设,开通了自助挂号、预约挂号、诊间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及医保电子凭证支付)、检验报告自助打印、影像报告胶片自助打印、价格查询、核酸检测自助开单缴费、满意度调查等功能,方便广大就医患者。上线慢性病上报接口、医保结算单接口、核酸检测上报接口、全球影像接口、智慧医保接口等。通过持续建设,我院于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和健康楚雄微信公众号内开通了线上预约挂号服务,患者提前预约挂号后便可直接到我院相应诊室进行就诊,优化了患者就诊流程。深入推进移动护理拓展系统建设,电子健康卡流程改造的建设,上线了护理评估、随访管理、健康宣教等模块,不断提升护理管理水平,在移动端应用及自助系统内均启用了电子健康卡就医流程,着力提升市域内居民的电子健康卡申领率。

7.注重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强化行政后勤服务能力。

一是稳步推进医院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8月27日开标,2020年9月19日开工建设。传染病楼一栋共5层,建设面积7478.74平方米,2021年6月12日完成主体封顶,内装饰、水电、净化专业施工完成95%,医疗设备及84套床单元于12月28日已采购到位待安装。计划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其余中心氧气站、医疗垃圾暂存处已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站、后勤服务综合楼、康复养护中心、住院楼等单体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加强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特殊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加强院内食品安全管理。

三是四个落实保障医疗安全。落实医疗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管理;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麻醉品、生物制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管理。

四是三个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做实医院总值班带班管理制度;做细行政查房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医院相关投诉处理文件要求,对信访、投诉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不推诿、实事求是地了解和掌握信访、投诉相关信息,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投诉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案件的化解工作,将维稳工作做到实处。

五是三项措施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强驾乘人员培训;科室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本部各科室按照各自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有成效。组织2021年度第一期医疗风险防范培训、“楚雄市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知识测试”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1-12月访谈患者221人次,接到各种方式投诉50例,调处纠纷2例,赔偿金额共计5.7万元。认真落实“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1-10月共出院病人14929人,共上报护理不良事件41例,上报率100%,发生率为0.27%,护理部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追踪,并提出指导意见。

8.注重党建统领,凝心聚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等。组织开展集中研讨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初心使命的认识和感悟。

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与全院各科室签订文明行医承诺书,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建立医德考评档案;扎实推进宣传阵地建设,意识形态及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加强普法普法教育,全面提升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坚持用活载体,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利用“五个结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先后举办读书交流分享会、主题演讲比赛、歌咏晚会、主题班会、参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援瑞”抗疫英雄事迹宣讲会及第三届意识形态及通讯员培训班,进一步激励医务工作者迎难而上、主动担当、真诚奉献的白衣战士精神,弘扬医疗正能量。

四是结合“四史”教育成果,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期盼最集中、关切最紧迫的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等问题,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医院发展相结合。

五是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医院全年发展党员6人,发展对象6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是加强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提升医院文化软实力。通过三八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护士节、医师节、建军节等我们的节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提升员工价值感、归属感,塑造医院人文关怀;落实职工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综治创安、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人民医院

内设机构39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感染管理科、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绩效办、采购办、医共体办公室、投诉办、医保内控办、后勤科、预防保健科、微机信息室、医学装备科、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麻醉科(手术室)、眼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急诊科、新区门诊部、院前急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11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5.24万元,占总收入的46.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684.69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2.1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88.50万元,占总收入的11.25%。与上年对比减少3,604.66万元,增幅为-10.69%。其中,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6,720.41万元,增幅为-32.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医院二期项目债券1.7亿元;2021年度增加配合金融办代偿还融资款9,460.25万元;财政加大了人员经费的补助。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增幅为0.00%。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3,115.34万元,增幅为1140.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调整重大传染病经费15.96万元;胡竹林专家基层工作站经费10.00万元;彝乡名医工作经费12.00万元;归还医院贷款本金2500.00万元;补助以前年度欠款602.28万元等。

2021年收入与2020年收入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差额

增幅

总收入

30,118.44

33,723.09

-3,604.66

-10.69%

财政拨款收入

14,045.24

20,765.65

-6,720.41

-32.36%

事业收入

12,684.69

12,684.27

0.42

0.00%

其他收入

3,388.50

273.16

3,115.34

1140.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03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1.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07%;项目支出10,723.43万元,占总支出的36.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15.63万元,增幅为-13.72%。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1,961.21万元,增幅为11.99%;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减少6,576.84万元,增幅为-38.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有医院二期项目建设的政府债券170,00.00万元支出;疫情防控要求,卫生材料、核酸检测试剂支出增加;爱国卫生运动导致宣传及临时修缮工程增加;人员增资调资;财政对人员经费的补助增加;新增2021年度配合金融办代偿还融资款9,460.25万元。

2021年支出与2020年支出情况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差额

增幅

总支出

29,035.17

33,650.80

-4,615.63

-13.72%

基本支出

18,311.74

16,350.53

1,961.21

11.99%

项目支出

10,723.43

17,300.27

-6,576.84

-38.0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11.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1.21万元,增幅为11.9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资调资;疫情防控要求,卫生材料、核酸检测试剂支出增加;爱国卫生运动导致宣传及临时修缮工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8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2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2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6.84 万元,增幅为-38.0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有医院二期项目建设的政府债券170,00.00万元支出;财政对人员经费的补助增加;新增2021年度配合金融办代偿还融资款9,460.2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能力提升211.45万元,2020年专项资金指标结转900.9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试点所需经费9.9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7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3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6.70万元,偿债资金9,460.25万元,购房补贴0.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44%。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5.74万元,增幅为275.10%。主要原因分析:楚市财建〔2021〕4 号关于下达2020年专项资金指标结转的通知900.95万元;2021年度配合金融办代偿还融资款9,460.25万元,因财政零余额账户监管要求,财政所有下拨资金必须从零余额账户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8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017.41万元、项目支出1,263.18万元,其中:医疗能力提升211.45万元,2020 年专项资金指标结转900.9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试点所需经费9.9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7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3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6.7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6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6%,主要用于配合金融办代偿还融资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楚雄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进行人员经费差额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拨款,所有支出均为单位自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进行人员经费差额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47,418.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13.67万元,固定资产18,316.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146.96万元,在建工程102.09万元,无形资产1,282.80万元,其他资产256.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86.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25.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63.31平方米,账面原值442.8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418.15

26313.67

18316.12

11076.35

151.9

3504.34

3583.53

1146.96

102.09

1282.8

256.5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填报2021年财政决算报表Z05支出决算明细表时将我单位自有经费购买的磁共振成像系统、数字化C射线透视设备、高压灭菌器、超声刀、内窥镜等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4,949,677.85元误填入公务用车购置一栏,实际应填入专用设备购置一栏;在填报Z05-2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时将楚市财建〔2021〕4 号中用财政项目资金购买的负压救护车311,457.08元误填入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一栏,实际应填入公务用车购置一栏。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医疗收入: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包括医院所开展的医疗、科研、教学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二、医院费用: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研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