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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7.负责市属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9.负责推进楚雄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3.管理、指导楚雄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实政治建设挺起信仰之柱。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实思想建设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今年以来累计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班1期,培训党员409人次。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2期,分析研判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情况3次,党委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1次。三是抓实组织建设夯实执政之基。对照“五个基本标准”,着力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开展“三亮三创两争当”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四是抓实作风建设砥砺奋进之志。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专题学习200多场次,举办党史专题宣讲3场次,累计384人参加,开展专题党课23场次。五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永葆清廉之风。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大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清廉教育、防治腐败制度、医德医风建设”四大体系,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2.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一是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慎终如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科学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对全市2876个村(居)民小组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设置接种点24个,组建3个专班,1180名医务人员开展疫苗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安全规范有序推进。楚雄市共接种疫苗116.79万针次。三是加强演练培训,完善救治机制。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救治推演,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组织疫情防控及医疗应急救治培训1962场42061人次,开展应急演练188场次,6751人参与。四是加快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楚雄市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452.7万元,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实验室改造项目2021年2月完工并具备开展核酸检测能力,市域内每日最大核酸检测量(单份)达5000份。
3.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开展。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卫生乡镇创建,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市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14个,省级卫生村141个,全市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率达到了100%;全市15个乡镇119个村委会(社区)启动实施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医联体建设成效凸显。“胡竹林眼科专家工作站”、“李炯明泌尿外科专家工作站”、“杨恩品皮肤科专家基层工作站”、“郭翠萍中医针灸专家基层工作站”四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分别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落地,“何丽娟妇产科专家团队工作站”、“李存芬超声专家团队工作站”两个州级专家工作站在市妇计中心建成。二是持续推进“两个允许”,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三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s付费改革质量逐步提升,2021年打包资金8600万元,拨付资金6329万元,逐步从“治病挣钱”向“防病省钱”转变。四是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取得新突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正式试行编制备案管理工作。
5.疾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持续提升。一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831例,发病率为138.13/10万,死亡7例,死亡率为1.16/10万,病死率为0.84%。楚雄市无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报告。二是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对3家市政供水厂、15个乡镇30个农村集中式水厂采样检测监测指标全部合格。三是继续实施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巩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成果。检测570944人,占常住人口90.62%累计抗病毒治疗1036例,治疗比例达93.3%、病毒抑制率95.8%、结核病筛查率99%。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管理率100%。四是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处突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储备应急物资,充实应急队伍,市级组建卫生应急队伍5支117人,乡镇组建卫生应急队伍15支150人,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有序高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五是继续巩固我市慢性病示范区创建成果。10月20日顺利接受国家对楚雄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六是精神卫生工作得到加强。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67名,追踪管理肇事肇祸患者319名,住院救治186名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96.9%。七是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初显成效。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设立精神卫生管理小组,开通12355心理咨询热线,建成楚雄怡宁心理康复医院设立志愿者工作站,有心理治疗师5人,心理咨询师4人,开展两期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教师233名。
6.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全面可及。一是公共卫生各项指标落实较好。2021年各级到位经费4372.75万元,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6.19万份,建档率93.90%;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139个签约团队,居民签约总数280126人,签约覆盖率达46.67%。三是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市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36.7/10万,婴儿死亡8人,死亡率2.94‰,5岁以下儿童死亡12人,死亡率 4.40‰,免费为4396名婚前人群进行HIV及梅毒初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4941人。四是着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在市人民医院建成“五大中心”,13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其中东华卫生院达到了社区医院标准),2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7.中彝医药事业得到传承发展。一是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15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彝医药门诊人次占总人次的57.98%。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市累计取得彝医医师资格56人,今年组织参加楚雄州2021年彝医药知识培训班5期162人次,取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6人;继续实施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李春琳、李学勇)。三是强化中医药健康管理,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Ⅱ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覆盖率分别为76.74%、69.25%、62.99%,均超过指标要求。
8.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与生育政策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积极稳妥实施三孩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产假、生育保险等措施的落实。全市共出生3065人,人口出生率5.5‰;自然增长率1.2‰;计划生育率达97.38%;出生人口性别比107,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
9.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持续提升。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场所常态化监督巡查工作,增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联合出动执法人员2640人次,完成各类医疗机构广告日常检查880户次,监测各类医疗广告20.25万条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处理投诉举报6起,完成各专业日常监督检查738户次,完成监督检查3家。
10.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15个乡镇卫生院、142个村卫生室、市医院实现标准化建设达标提质,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6.6%;“四重保障”政策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普通门诊和28种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分别达50.86%和83.53%;“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机制全面实行,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99%以上,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实现全覆盖;实施“三个一批”工程,累计救治36种大病患者1438人,大病专项救治和慢性病患者救治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签约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四种重点慢病规范管理率均超过了省州规定。
11.“一老一小”养老托幼服务业得到发展。一是老龄健康工作得到加强。相继出台并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敬老爱老风尚持续传承,走访慰问百岁老人7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0人,落实四类“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4.814万元,受益12407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547本,办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卡3452张。与16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行“智慧助老”出行,打通就医绿色通道,彝人古镇社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目前2家托幼机构已完成备案工作,婴幼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婴幼儿抚养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有所提升。
12.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注重“选”字,在吸纳发展上“墩好苗”。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9名、参公管理人员2名、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2名、“三支一扶”2名,不断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二是落实“育”字,在能力提升上“施好肥”。选派99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规培,4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下沉医共体分院帮扶,74名州级以上专家到市级医疗机构带教,积极组织实施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强化人才能力提升。三是突出“管”字,在队伍建设上“修好枝”。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清廉医院建设”,不断锤炼医务人员党性修养,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敬业奉献的卫生人才队伍。
13.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两馆四中心一科一室建设”持续巩固完善,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市人民医院新区二期建设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东瓜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有望在年内前建成投入使用。
14.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云HIS实现全市卫生系统全覆盖,各公立医疗机构HIS系统与智慧医保平台顺利对接,云南省“电子健康卡”得到普及应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院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初见成效,“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平台(二期)和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15.“三资”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576万元,占目标任务50000万元的99%;完成招商引资14000万元,占目标任务14300万元的98%;完成向上争资13291万元,占目标任务13500万元的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11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0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8.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5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60万元,占总收入的1.44%。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合计减少278.69万元,下降比例为15.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17万元,下降比例为15.88%;其他收入增加0.48万元,增长比例2.27%。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未支付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1年10-12月行政综合绩效工资,未缴纳工会经费。2021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保健费、教育奖学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导致2021年收入比2020年相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6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38万元,占总支出的34.71%;项目支出1,089.74万元,占总支出的6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92.08万元,降低比例为5.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53万元,下降比例为8.75%,项目支出减少36.55万元,下降比例为3.25%。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未支付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1年10-12月行政综合绩效工资,未缴纳工会经费。2021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保健费、教育奖学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导致2021年支出比2020年相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3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5.53万元,下降比例为8.75%,主要原因为未支付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1年10-12月行政综合绩效工资,未缴纳工会经费,导致2021年基本支出比2020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9.7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6.55万元,下降比例为3.25%,主要原因为2021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保健费、教育奖学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导致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678.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2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64元,占项目支出的37.77%,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医疗费用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2%。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56.88万元,降低比例为8.93%,主要原因为未支付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1年10-12月行政综合绩效工资,未缴纳工会经费。2021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保健费、教育奖学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等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授权支付到各乡镇财政所。导致2021年支出比2020年相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9.2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3.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2.3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21%。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04.69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7.6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8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16%;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50.00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0.25%;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47.1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22%;乡镇卫生院支出73.7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0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3.7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1.18%;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3.24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7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7.87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95%;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10.8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1.2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65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4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26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5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0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09%;老龄卫生健康事务6.62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4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6.41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3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3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3.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完善了单位的内控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的审批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总额。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9万元,下降4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4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57.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支付了2年的车辆保险费,2021年支付了2022年一年的车辆保险,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总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占90.7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9.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完善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9万元,下降比例为10.51%,主要原因为2021年未缴纳工会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96万元,电费0.92万元,邮电费1.58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81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劳务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659.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9万元,固定资产578.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3.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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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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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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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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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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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59.80 |
80.49 |
578.73 |
548.94 |
0 |
0 |
29.79 |
0 |
0 |
0.58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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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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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为居民提供分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中医药、综合管理等6类,包括子项31项,其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健康素养促进,基本避孕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改善,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人口监测,卫生健康项目监督。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开支。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反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养老生活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相关补助。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