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12-/2022-0107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07
字体:[    ]

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楚雄州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楚雄市团结路436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0137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医疗卫生健康、出厂水信息、末梢水信息、疫情防控信息、行政执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主体目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结果)7个栏目。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公开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针对领导职务变动和职责分工调整,及时更新了组织机构栏目。年度内,发布政协提案2条,人大代表建议2条,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9条,其中:部门预决算42条,卫生健康工作动态32条,出厂水信息4条,末梢水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市政府办要求,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在经过征求楚雄州卫健委的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了《楚雄市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解读回应。2021年,我局无需要解读的政策法规,平台共受理咨询2件已按时限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收到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188件,限期内答复188件,完成网上信访及来电71件,办结率达100%。

(六)监督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成立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印发《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并逐个明确了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公文办理公开属性审核程序,拟定公文过程严格界定其公开属性,随公文一起报审,公文印发后,对标识“此件公开发布”的公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发布。对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审核不严;

二是门户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

三是对“十四五”规划领域信息公开滞后,部分工作已开展并完成,但主动公开的随意性较大;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度在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省州政务公开巡查中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政务公开标准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严格按照《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渠道的初步意见;

2.由科室两名以上人员进行校对签字;

3.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

4.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5.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专员排版发布。

二是继续严格落实《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对标对表做好政府网站栏目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