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实施,周密组织部署,有序推进,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在全省动员会后,楚雄市第一时间组建普查工作机构,一是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组长,文旅、住建、财政、民宗、自然资源、教育体育等二十余部门及全市十五个乡镇领导组成的楚雄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认真组建了楚雄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工作组,细化任务抓落实。三是及时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并印发了《楚雄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对照州普查办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工作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为“四普”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工作基础。四是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市普查办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了《楚雄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预算》,把“四普”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目前正在按流程开展资金保障的相关工作。完善的普查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四普”队伍建设。为加强对“四普”工作的学习,我市采取以会代训、实地参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各级普查队员,分阶段、因地制宜逐级开展普查工作培训。一是积极组织普查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加强普查工作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充分利用全国网络学院视频资源,动员普查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线上培训。三是分别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楚雄州在元谋县举办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通过理论业务培训及实地教学,有效提升了普查员的业务水平。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市普查办采取召开文化工作会议、利用市融媒体中心、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群、公众号发通知等方式,及时将各级普查工作要求面向全市广泛宣传;还以文化遗产日及节假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及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在辖区主干道、办公大楼等位置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普查队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节假日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对外发布《楚雄市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及楚雄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征集APP小程序,广泛动员文物线索征集,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发布文物普查工作动态,动员全社会踊跃参与,营造了文物普查的浓厚氛围。
四、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四普”工作。9月中旬,楚雄市在基本完成第一阶段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的核对工作的同时,结合本次普查需要系统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将普查地图数据要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的新要求,积极与多个测绘公司开展业务洽谈,最终确定与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合作。结合现有人员、技术情况,制定了《楚雄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方案》,10月初,开始了有计划地野外实地调查工作。
10月15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施家海带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子午镇了解文物实地调查工作情况。先后到子午以口火葬墓、法邑杨家祠堂、郭家祠堂等文物点查看,认真听取一线普查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普查员提出:此次普查要对“三普”登录的全部数据进行实地复核,还要有新发现,对新增文物进行核实和采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新发现文物线索数量太少。针对存在问题,施局长要求:普查员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和责任意识,提前与各乡镇对接,按计划推进实地调查工作。局里将抽调人员,深入各乡镇督促指导,加强文物线索征集宣传,督促乡镇履行文物管理属地责任,加大文物摸排力度,最大限度配合好专业采集工作。确保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全面掌握楚雄市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及时发现一批珍贵文物,从而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做到“应保尽保”。
(公共服务科 何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