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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1-/2024-0222007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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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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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主要职责: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挖掘,创作,演出民族歌舞、戏剧;开展惠民演出,艺术普及,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地方剧种和戏剧;辅导基层文艺演出及创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演员部、创编部、舞美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一如既往做好艺术团相关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创作导向、艺术指导,对内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上下功夫,使楚雄市文化艺术团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出人、出戏、出精品方面取得好成绩,为楚雄市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1、本单位和文化馆(站)业余辅导为纽带,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与联系,探索出一条经营性演出与公益性演出并存的良性发展模式。

2、积极到各乡镇、社区、学校开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积极参加楚雄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演出。

4、认真完成节庆重大节日演出活动任务,认真完成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艺演出活动。

5、积极参加楚雄市火把节演出任务。

6、参加楚雄州全国科普日活动文艺演出。

7、参加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的各种文艺演出、酒歌礼仪活动,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宣传党的精神及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宣传片和微电影等的拍摄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1.5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85.42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63.84万元,下降1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1.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1.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85.42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84万元,下降1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1.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58万元,与上年385.42万元对比减少118.84万元,下降30.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5.0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55.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楚雄市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主管预算单位严控代编预算,能明确到具体使用单位的,一律明确到具体使用单位,所以上年由文化旅游局编制的惠民演出及新创作剧目补助资金项目归还本单位编制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701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04.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9.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7万元,较上年2.57万元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严格按《楚雄市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中车辆使用费预算核定的单位编制车辆数及单位工作性质分档次核定预算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125.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万元,固定资产122.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28.0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9万元,固定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文化艺术团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