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和《云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文物〔2021〕13号)文件精神,现将楚雄市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名单进行公告,请各文物及文物收藏单位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职责。
附件:楚雄市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