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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1-/2023-1011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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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发表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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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汇总)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汇总)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3.负责紫溪山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楚雄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高位推动,文旅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以文旅融合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打造文旅产业链为抓手,认真做好文旅项目的谋划、实施,拟计划投资80亿元的楚雄老君山生态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与南京玉虎文旅集团正式签约;彝风湿地文旅小镇彝时光和味觉森林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楚雄彝风文旅康养度假区项目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并开展运营,“四个一百”建设项目(紫溪森林康养小镇乡伴原舍酒店),主体建筑封顶,完成外部景观梳理及样板间装修;瑞特商业中心海悦文华酒店完成主体建筑及外部装修,正按五星级酒店设计标准要求,开展内部装修及空调、卫生洁具等配套设施的采购;“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完成项目地勘报告编制和施工设计,预计将于2023年建成。

2.监管服务并重,促进旅游行业逐步复苏。截至2022年12月,楚雄市接待游客1492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44.84%;实现旅游业收入1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帮助文旅企业申请奖补资金80万元,贷款贴息1400万元。1-12月,市“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接处中心共接处投诉61件,接处率100%,平均办结时长50分3秒。

3.实施品牌创建,全力提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一是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1个(十月太阳历文化园),3A级旅游景区1个(路域生物多样性(楚雄)科普示范园)。二是紫溪彝村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第四批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三是了彝风湿地文旅小镇味觉森林琢舍酒店已推荐申报云南半山酒店,彝人古镇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项目的同时获评云南省“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2022年“优秀示范点”。四是申报丙级旅游民宿2家,培育涉旅小微企业17家。五是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建成云龙红色教育基地,全力推动云龙红色教育基地建设营运,拓展延伸红色文化乡村产业链,截至2022年10月,云龙红色教育基地共接待州内外党员及干部参访团队400批,接受党史学习教育15600人次,收入共计310万余元。

4.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以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自助化图书馆管理、图书馆总分馆智慧化管理平台等建设、综合文化站提升改造、村(社区)文化室、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最美文化空间打造为抓手,不断强化市、乡(镇)、村(社区)3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二是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为契机,整合楚雄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非遗中心网站数据资源,构建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开展线上服务。1-12月共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演出等活动6366场次,受众达120.47万人次,举办志愿者服务活动1229场次,参与人数达1.87万人次,服务人数达9万人次。“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时间达352590小时,阅览人数达9.27万人次。

5.坚持党的领导,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成立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联系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市级领导为双组长的楚雄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楚雄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讨论审定,于9月30日挂牌成立了楚雄市文化艺术团。二是按照退休安置一批、转岗分流一批、继续留在文艺院团供职一批的思路对文艺院团现有26人进行妥善安置(提前退休7人、分流转岗6人)。在文艺院团挂牌成立后,新排练的剧目花灯小戏《雨过天晴》获得第九届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剧(节)目展演小戏三等奖。

6.抓实非遗保护,保持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代表性传承人培训活动16场(次),参加培训人员600余人;65名代表性传承人入选楚雄市“八个一百”文化人才队伍,1人入选国家级传承人评审,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公示7项,列入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项,列入州级非遗工坊7家。

7.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开展辖区内文物的管理、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家坝古墓群”的保护工作。在不懈努力下,万家坝古墓群二期调勘工作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已列入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要工作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图书馆

2.楚雄市文化馆

3.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4.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5.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

6.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楚雄市图书馆

3.楚雄市文化馆

4.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5.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6.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

7.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人(离休0人,退休7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收入合计42,636,2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79,585.86元,占总收入的92.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56,678.4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1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2,056,914.82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579,349.48元,增长93.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88,112.82元,增长99.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91,236.66元,增长34.9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疫情好转,紫溪山风景区游客增加,门票收入增长,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支出合计42,503,53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3,350.18元,占总支出的43.16%;项目支出24,160,185.68元,占总支出的56.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581,288.61元,增长93.8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96,291.19元,增长3.36%;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984,992.42元,增长478.6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财政拨款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紫溪山风景区维持景区正常运转的事业收入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43,350.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63,710.32元,占基本支出的9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9,639.86元,占基本支出的8.07%。基本支出与上年17,747,053.99元相比,增加596,296.19元,增长3.3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调增,薪级工资调增;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60,185.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合计4,175,193.26元相比,增加19,984,992.42元,增长478.66%。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建设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项目支出增加20,0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长征文化公园(楚雄段)彝族火把节非遗展示馆建设经费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展示馆建设,展示馆的建设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收集、整理、传承、展示、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民众对非遗保护、传承意识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繁荣、旅游产业发展的贡献逐渐凸显。

2.图书馆专项经费465,408.32元,主要用于2022年图书馆新增图书购入,以及维持图书馆正常运转。

3.两新组织2022年“15311”党建工作专项经费5,328.00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的日常工作开展以及党建工作的报刊征订。

4.“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专项资金58,323.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的日常办公费支出。

5.2022年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215555.96元,主要用于2022年彝族火把节委托业务费支出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

6.旅游宣传以及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专项费用2008570.40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一部手机游云南招商、宣传、培训经费、州级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以及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相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1,293,68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8.艺术表演团体专项资金75,320.00元,主要用于流动舞台车落户相关经费及戏曲进乡村公益性演出、新剧目编导、创作费等。

9.文化创作保护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经费补助。

10.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67,243.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与上年20,114,631.04元相比,增加19,752,612.82元,增长98.20%,增长主要原因:2022年非遗展示馆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00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164,61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3,73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费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785,274.6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8,279.3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85.7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24,42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2,764.61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477,977.00元,疫情防控1,293,68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94,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694,463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00.00元,支出决算为36,36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360.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00.00元,支出决算为36,36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36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8%;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0,5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175.88元,增长5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689.88元,增长10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14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在编车辆的燃料费以及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文旅 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024.88元,比上年增加18,808.68元,增长6.9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车辆维修费以及燃油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长。二是2022年文旅局因疫情好转,外出考察学习机会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等各项支出。其中:办公费8,681.09元,水费3,231.00元,差旅费19,778.00元,维修(护)费2,427.00元,劳务费28,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39.79元,其他交通费204,31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资产总额124,221,6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329,000.00元,固定资产16,171,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000.00元,其他资产10,6,71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7,900,400.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212,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221600.00

1329000.00

16171600.00

11453400.00

900100.00

0.00 

3818100.00 

0.00

0.00

11000.00 

106710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297.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05.0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7,65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34.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2,297.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对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95分,自评等级“优”。

我部门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为:通过绩效评价及打分情况来看,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整体评为优。我部门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部门绩效目标,按质按量完成预算指标,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下属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主要是部门理解绩效评价有差距,下步加强绩效管理办法培训,做好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的规范使用,及时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成果,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部门绩效评价制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