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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1-/2023-0913001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培训学校办学及审核准入所需要的条件及材料有哪些?
号: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培训学校办学及审核准入所需要的条件及材料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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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条件

一、培训机构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并具备相应条件。

2.具有符合本指引规定的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自然人。举办者是社会组织或企业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3.具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机构章程和健全合规的内部管理制度。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举办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培训宗旨、业务范围、出资比例以及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4.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该培训机构董事长、理事长或行政负责人担任。

5.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执行(行政)机构,执行(行政)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行使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应为专职,且不得兼任其他组织或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

二、从业人员

6.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思想品德、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培训能力。

7.聘用的教学教研人员应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并从事与自己专业方向相一致的培训活动。

8.聘用外籍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籍人员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等证件。

9.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

三、注册资金与收费标准

10.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培训项目、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不少于30万元。

四、场地设施

(一)培训场所

11.举办者必须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条件的固定培训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场所,对拟投入使用的场所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者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经鉴定为危房的不得作为培训场所;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殡仪馆、危险化学品仓库、传染病院、监狱和看守所等建筑。

12.培训机构应设置在建筑的4层及以下,其中招收不满14周岁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3层及以下;培训机构所在楼层需有2个及以上疏散通道,即2个及以上消防楼梯。

13.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开办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开办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期限一般应不少于5年。

(二)使用面积

14.培训机构使用面积应与开办内容和规模相适应,能满足教学需要,单独培训场所(不含2个以上教学点合计)总使用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单独培训场所(不含2个以上教学点合计)教学用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使用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三)设施设备

15.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类别、培训层次、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器材资料等。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落实好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求。

16.音乐类培训教室应做好室内音效和隔音设计,一般应配备钢琴、多媒体等教学设施。

17.舞蹈类、戏剧类培训教室净高应不低于3.5米,地面应铺设舞蹈专用地胶或者木地板,应配备通长照身镜和可升降把杆等设施设备。

18.美术类培训教室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当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避免眩光。

19.教学用房门上必须留有观察窗口,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四)培训安全

20.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并取得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21.室内装修、装饰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采光、照明、通风、给排水达到相关要求。

22.提供餐饮服务的,需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23.培训机构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24.培训机构应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培训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60天

(五)其他

25.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楚雄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通知单

2.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举办者身份证、健康证、从业资质证。

5.员工----身份证、健康证、从业资质证。

6.办学场地:产权证。

7.租用场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8.验资报告

9.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证明)

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1.机构章程

12.岗位职责管理

13.校区卫生管理制度

14.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15.安全管理制度

16.培训材料教学计划

17.应急预案、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