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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1-/2023-0519001 信息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号: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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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市级有关单位、局属各文化单位:

根据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楚市人社便笺〔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文化系列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资格、评审名册1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手工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将不受理评审材料,A3纸电子打印,高级职务一式20份,中、初级职务一式15份。填写此表除个人签名及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处,其他所填内容一律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律使用附件5,一式2份,须贴照片。此表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前应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填写时应注意事项:1.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2. “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3.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推荐意见;4.推荐意见栏须写明申报人员的学历、履职年限、近三年考核等次、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号及条款,明确是否同意申报。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原件属实后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时间,按以上顺序装订。如最高学历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文化馆站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或者有关业务培训合格证。

(六)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

(七)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八)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仍可作为材料提交。

(九)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555509093125”.jpg)。

三、推广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一)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从2023年起,全省正高级(含正、副高同为一个评审委员会的)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工作。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专业高级(含正、副高)职称、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职称、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正高级职称2023年度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办理职称证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3年通过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试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有关事项

(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文件精神,所有申报单位须在岗位职数范围内申报。

(二)申报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面试测评,具体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将文件及时传达相关人员,并宣传解释好评审政策和条件。

(四)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按条件、程序、时间申报。对不按要求申报或逾期不报的,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不予受理。

(五)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中职以上人员须由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有关情况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资历条件、业绩成果),公示无异议的将结果材料上报。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评审咨询

楚雄市雄宝路260号,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李加福、熊新兰,咨询电话:3130065。

附件1:2023年评审计划

附件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附件3:2023年资格评审名册

附件4: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附件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附件6:送评材料一览表

附件7: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