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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3-0911025 信息分类: 金鹿中学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金鹿中学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号:

楚雄金鹿中学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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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会议精神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特制定楚雄金鹿中学2023年小升初学生信息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保障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忠文

副组长:李万华 罗莉萍

成 员: 何文忠 王颖祺 詹文权 李兴隆 刘晓伟

2.下设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罗莉萍,全面负责组织招生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刘晓伟,负责协调和统筹。

具体工作人员:苏 艳 张海燕 张宇明 杨继旺 牛 波 徐光荣

苏晓云 张耀新 张文明 张正梅 许成东 谭洪涛

方 琦 吴学华王宇(小)方彦炽 杨 敏 施荷芬

杨国凤 张金秀 马永丽 何江山 陈楚红 安 丽

张 巧 张红英 姚永馨 张婉淋 谢从军 陈 环

张天明

3.材料审核报名组:负责对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材料查验并登记。

第一审核组:组长:张红英(笃行楼前风雨广场)

成员:杨 敏 施荷芬

第二审核组:组长:张正梅(笃行楼前风雨广场)

成员:张金秀 马永丽

第三审核组:组长:陈楚红(笃行楼前风雨广场)

成员:何江山 安 丽

第四审核组:组长:张 巧(笃行楼前风雨广场)

成员:姚永馨 杨国凤

第五审核组:组长:谢从军(明礼楼二楼)

成员:方 琦 张婉淋 吴学华

第六审核组:组长:张文明(明礼楼三楼)

成员:谭洪涛 王宇(小) 方彦炽

各小组由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各司其职,收取及核对初一新生录取相关材料,各负其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材料复审组和信息录入(地点设在金鹿中学教务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特殊问题的解释及处理以及学生信息录入。

组长:刘晓伟

成员:苏 艳 段 艳 温 柔 方绍晴

5.实际居住地核实组 :

组 长:刘晓伟

成 员:苏 艳 杨继旺 苏晓云 张耀新 张文明 张正梅 许成东

谭洪涛 方 琦 王宇(小)吴学华 杨 敏 施荷芬

杨国凤 张金秀 马永丽 何江山 陈楚红 安 丽 张 巧 张红英 姚永馨

6.监督组:负责监督 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组 长:李万华

成 员:牛 波

7.安全:负责联系片区民警,做好维稳、安保、临时矛盾调解工作。

组 长:詹文权

成 员:杨继旺、张天明、张耀新、苏晓云及保安

8.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组 长:张海燕

成 员:张宇明

9.后勤组:负责招生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何文忠

成 员:徐光荣

10.教体局驻守组:负责到教体局咨询报名的初一新生的联系工作。

组 长:许成东

成 员:陈 环

、招生对象

1、在金鹿中学招生片区内居住,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城区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2、在金鹿中学片区内租住、经商的非楚雄城区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

2、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项工作程序和环节责任到人,责任到位。

4、坚持诚信第一的原则。坚决杜绝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如学生出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

、招生宣传工作

1、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前将按照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做好宣传材料,粘贴在学校大门口,并利用学校电子屏幕及时向家长和学生做好相关招生宣传工作。

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合理安排招生场所,并且做好服务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招生工作人员要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坐姿端庄,要尊重学生和家长,态度和蔼,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得与学生及家长发生争执,不得把矛盾上交。

、招生报名工作

1、取号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符合金鹿中学片区的家长到学校门卫室领取8月22-23日的信息登记审核顺序号;幷按顺序号的报名时段安全有序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未到报名时段的学生及家长不允许在学校门口扎堆、滞留。

2、信息登记时间:

报名日期

报名时段

信息登记顺序号

8月22日上午

8:00---10:00

JL001-150

10:00---11:30

JL150-300

8月22日下午

14:30---16:00

JL301-600

16:00---17:30

JL601-700

3、报名地点:笃行楼前风雨广场。

4、材料复核时间:8月24-25日学校审核材料完成入学学生信息审核。

5、新生名单公示:8月26日下午15:00在学校大门口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6、新生报名时间:8月27日上午到学校报到注册。

六、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楚雄金鹿中学教务处

教务处电话:0878-3122324   

联系人:刘老师

楚雄金鹿中学教务处

2023年8月16日

2023年金鹿中学初一新生招生审核材料要求

一、楚雄金鹿中学片区内居住,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城区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的材料:(交原件验收合格后交复印件各1份)

(1)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④2023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2)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1户租住;

④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或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⑤2023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二、楚雄金鹿中学片区内租住非楚雄城区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交原件验收合格后交复印件各1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楚雄市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

④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

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⑥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⑦2023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①户口册(复印户口册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共4页);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

④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

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⑥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⑦2023年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