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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3-0904020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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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有哪些政策?

发表时间: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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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110元/生.年、初中190元/生.年,补助范围已实现全覆盖。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90元/生.年 ,初中生180元/生.年,补助范围已实现全覆盖。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学生也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学年(向就读学校申报)。

4营改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因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进城就读和因农转城在城区学校读书的学生(择校进城就读学生不纳入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1000元(无需申报,由就读学校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