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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3-0111002 信息分类: 龙江中学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龙江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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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龙江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表时间: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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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常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中小 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云教研〔2016]7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云教规【2019】5号)和《楚雄州中小学聚焦课堂“五项制度”实施意见》及其他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参照本办法,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 课程管理

第三条 落实国家课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试行)》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各项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考试课程或减少考查课程的课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加强实验课教学,中学理、化、生实验课必须排入课程表(原则上每周每班不少于1节),确保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开出率。必须按要求开设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第四条 开好地方课程。遵循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根据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要求和学生发展需要,结合地方优势和传统,合理选用开设省级开发的地方课程,对省、州相关部门明文要求开设的必须开设。利用综合课程、微课程、优质网络课程开设好心理健康、阅读、书法等课程。

第五条 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是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时,结合学校实际,开发和实施适合本校的课程。鼓励学校认真做好学校课程的规划和设计,合理开发实施校本课程; 鼓励学校利用区域、社区、民俗民情等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第六条 管理好教材的使用。学校要加强对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禁为学生统一配备云南省教育厅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学校和教师要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指导学生进行探究、观察、实验、操作,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等都是重要的课程资源,要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 明确教学管理责权。学校教学工作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长、科任教师教学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实施课程和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学校的教学中心工作制定教学管理计划,有效组织协调,及时监测评估, 把握学校教学和改革发展的方向。教务处(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学、教育科研工作的具体管理者和组织者,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落实学校教研组(或备课组)的教学常规工作,制定各项教学常规工作的实施计划和方案细则。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充分调动学科教师力量,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科任教师要明确教学的各项责任和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第八条 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务(导) 处工作职责》《教科室工作职责》《教研组工作职责》《备课组工 作职责》《教师日常教学行为规则》《学生日常课堂行为规则》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学校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与教学有关的工作例会,并形成记录。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必须带班上课,原则上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校级领导周课时2~4节,副校级领导周课时4~6节,中层领导周课时6~8节。

第九条 建立听课评课制度。三年教龄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和学科组长,每学期听课评课25节以上,其余教师听课评课20节以上。学校领导应掌握全校教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全面实施推门听课制度;学校校长和学校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评课30节以上;听课必须有听课记录,记录要全,严禁互相抄袭听课笔记、 伪造听课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条 加强实验课管理。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加强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重视实验安全管理,加强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加强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按云南省初、高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考试的要求完成相关实验技能的培训。认真开好实验课、信息技术课和综合实践课,教材规定的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到90%,课程标准要求完成的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加强信息技术课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学要保证学生上机时间达学期规定课时的80%以上。

第十一条 规范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课堂教学改革计划、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学年和学期计划,由教研组组织实施,是备课组及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主要依据,每学期开学前由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科所备案。学校要制定课堂教学改革计划,选定教学改革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构建统领学校教学的教学模式。教研组(备课组)教 学工作计划,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开学前一周内交教务处审定存档。教师依据学校和教研组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对个人教学活动做出具体安排,由各任课教师在开学前三天内完成。扎实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学期结束时,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学科教师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

第四章 课前准备

第十二条 遵循课程标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全面学习学科课程标准,每位教师必须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学校和教师都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课程标准,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 落实备课要求。教师必须先备课后上课,超前1 周备课,写好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教师在深入学习学科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认真钻研教材,抓住教学重难点,分析本学段、任教班级学生特点和学习基础,根据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教学实际准备教学资源,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创新教学方式,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检查中发现无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上课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为教学事故。

第十四条 加强集体备课。各校要积极推行集体备课,分年级分学科成立备课组,原则上普通高中、初中每周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课时。由备课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分解备课任务, 规模较小的学校也可以实行教研组备课。教师按备课要求完成各自备课任务,提前拿出各自的“备课初案”。备课组教师在指定时间、地点,对各自“备课初案”进行集体研讨,重点研讨教学目标、重难点,对教材进行补充、拓展。备课组对“备课初案”进行修订, 形成教学设计、导学案,供组内所有教师个人再次独立备课时使用。

第十五条 规范教案撰写。教师应按照备课要求,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内容要注重实效,应涵盖授课时间、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含课件)准备、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课堂练习及作业和教后反思等部分。

第十六条 信息化资源运用。教师在编写教案时,要充分考虑信息化资源。信息化资源作为教学辅助手段,运用要适当。不能用课件代替教案,在教案中要有课件运用的说明。对网络课件或其他音像资料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处理后才能使用。

第十七条 严格教案检查。学校应建立教案检查制度,注重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质量评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教案(教学设计、导学案) 进行检查,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有检查记录、修改建议、有评价记载。使用集体备课教案或电子教案的,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根据实际进行二次备课。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十八条 确立教学思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理念,及时更新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个体差异和身心发展规律。要以基础知识为载体,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发挥各学科的育人功能。

第十九条 优化教学方法。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和引导者,要关注学生的主动发展。关心爱护、尊重理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坚持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教学方式。坚持先学后教的原则, 做到学习目标清晰、具体,易于理解、易于实施,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科特点,符合学生的实际状况。教学内容要突出重点、难点、知识点,点面结合,深浅适度,把握准确,化难为易,处理得当,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要认真观察、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在教学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运用教学设备和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

第二十条 规范教学行为。教师要自觉增强“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意识,知荣明耻,文明执教。要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准私自调课、停课、串课,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禁止无教案进课堂,禁止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举止文明,教态亲切、自然,注意着装打扮,自觉塑造仪表端庄、知书达理、举止大方、文明优雅的师表形象。要规范使用教学语言,教学过程中要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语言力求准确生动,声音洪亮,表达流畅,语速要适中,评价语言丰富贴切。板书布局结构合理,书写规范工整,内容体现讲课重点。

第二十一条 检查教学效果。教学效果检查分为课堂教学效果检查和教学质量检查。学校每学期要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学校实行校领导巡课制度和推门听课检查制度,教务处定期检查。实行课堂教学班级日志制度,各班《班级日志》要详细登记,教务处每周查阅核实《班级日志》;教务处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一次学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并纳入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各学校、教师在教学质量监测后开展的质量分析情况;教师要结合任教班级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撰写质量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学校要向相关教师通报质量分析情况,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落实教学反思。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教学反思,引导、督促教师养成教学反思的习惯。教师要对每节课学生学习效果、教学过程亮点、发现问题困难、下步改进的措施进行教学反思,在教案上做好记录。学校要引导教师通过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等形式,进行阶段性反思,剖析并总结教学得失,挖掘问题背后的原因,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第六章 作业、辅导与课外活动

第二十三条 作业布置。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作业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探究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做到既有利于学生当天所学新知识的复习、巩固,又能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迁移应用。作业内容要有针对性,难度适中,数量恰当,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和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提倡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四条 控制作业量。学校要统筹好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初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第二十五条 作业批改。作业原则上应该“有留必查,有查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纠”。作业批改做到及时、仔细,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日期要明确,增加激励性评语,保证批改的准确率。根据作业及学生实际,批改形式灵活恰当。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要有错必改、有改必评,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积极倡导教师面批。教师要提高分析学生作业错误原因的能力,善于以作业分析为依据改进教学。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要求要具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

第二十六条 作业检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教师应督促每位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学科组每两周检查一次作业批改情况,学校要采取不定期抽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作业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学校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各年级各学科优秀作业展评。

第二十七条 学生辅导。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开展课外辅导活动,要明确辅导的对象和任务,研究辅导策略,确定辅导重点,制定辅导计划,满足不同群体和个体发展的需要,增强辅导的针对性。教师要因材施教,在分析学情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分层要求。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辅导,引导学生正确面对问题和挫折,用良好的心态对待学习,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加强对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方式的辅导。

第二十八条 课外活动。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重点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寄宿制学校应当组织学生早操。课外活动内容及形式包括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及社团活动。课外活动要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学校教务处根据各活动小组计划统一安排活动地点和时间,并定期检查。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功能室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章 考试及学生评价管理

第二十九条 考试要求。根据课程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初中、高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科学命制试卷,严格命题规范,建立命题、审题制度,提高试题质量,发挥试题对教学的正向引导作用。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严明考风,规范操作,确保考试过程和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监考,杜绝各类形式的舞弊行为。严密组织阅卷,准确把握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保证阅卷质量。

第三十条 学生评价。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价要重视甄别与选拔功能,更要重视发展与激励功能;既要重视学业成绩,更要重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评价方式要多样化,采用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客 观、公正,各校依据《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评价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学生在评价项目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报告单制度,毕业前实行总评,注重过程性评价,注意全面评价和个性化评价相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第八章 教研管理

第三十二条 教研机构建设。教学研究是提升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学校要以校本教研为抓手,成立学校教科室,发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的重要职能。教科室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本校的教研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督促教师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要求,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等。

第三十三条 课题研究。学校要结合实际,引导教师针对学校发展问题、教学问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有一个校级及以上课题在实施。教师要注重钻研教材和教法,从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出发,寻找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选题展开研究,并及时将课题研究成果物化,以供推广和借鉴。

第三十四条 教研平台建设。学校要为教师搭建研修的平台,要组织教师开展区域教研、连片教研、结对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教师研修的重点是执教能力和学科专业素养的提高,要保证教师研修时间,合理设定研修任务。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教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和手段开展网络教研,探索建立本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打破时间和空间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通过建立QQ群、钉钉群、微信群、微博互动、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打造网络教研平台,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开展交互式学习,提高教研活动的时效性和灵活性。运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培训,并生成一批优质网络教研成果和校本培训资源。

第三十六条 校本教研。学校教研要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素质为核心,以研究课标、教材、教法和学法为重点,通过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等途径,突出并强化校本教研的引领作用,探索适合本校师生发展需要的教学路径和学习方法。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组织网络,做好校本教研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和总结评价工作。采取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教研方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立足点, 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行动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三十七条 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教师要主动学习,更新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按时参加教育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每位教师每学年要做到“五个一”: 读一本教学理论专著,执教一节公开课,主持或参与一项课题研究(或原创一套试卷),交流、评奖或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分析),面向学生或教师开设一次专题讲座。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一节研讨课或汇报课,各级名师、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学期要上一节示范课或观摩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负责的教学常规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小组,制定教学常规管理评价方案,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量化,量化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纳入教师评先评优、人才培养、职称晋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

第三十九条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学校贯彻落实本细则。以常规调研为主渠道,每学期不定期对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行视导,视导结果向教师本人及学校反馈。对亮点突出的学校给予表扬,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进行问责。同时考核结果纳入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工作综合考核相关项目。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楚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