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金鹿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沿用八届四次教代会)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楚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市党办通〔2010〕43号)和市教育局《楚雄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楚教字〔2010〕11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原则
(一)范围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包含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类都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效能、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人岗相宜,责权明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楚雄金鹿中学是我市城区的一所初级中学,属A类普通初级中学,是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主要承担楚雄市城区辖区内适龄青少年的初中学历教育和技能培养,承担初中义务教育等。
(二)机构编制和现有人员情况
⒈ 楚雄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明细,核定人员编制17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67名,工勤人员编制8名。
⒉ 学校现有教职工16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6人(正高级1人、副高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70人、初级职称49人、未评聘1人),工勤人员8人(高级工6人,中级工2人,初级工0人,均已聘用)。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楚雄金鹿中学设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种类别。
(二)学校结构比例按照初中A类执行。设专业技术岗位156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1%,工勤技能岗位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9%。
四、岗位等级设置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按我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156人设置)
1.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五级岗位8个,占高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20%;六级岗位15个,占岗位比例40%,七级岗位15个,占高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40%。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2. 中级岗位7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八级岗位23个,占中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31个,占中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23个,占中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30%。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3. 初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十一级岗位20个,占初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职称人员岗位比例50%,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⒍ 具有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的文化程度;
⒎ 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教师需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勤技术人员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⒏ 岗位有空缺。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副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1.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两年以上;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
中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1.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履中一满六年以上;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四年以上;
3.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参加九级岗位竞聘落聘者。
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
1.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首次进行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十二年。
2.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参加十一级岗位竞聘落聘者。
六、岗位聘用办法
(一)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书。
(三)补充规定
⒈ 照顾临近法定退休年龄教师(两年后赶不上岗位设置的),在满足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基本条件下,根据上级部门批准同级岗位晋升数,如有一个或两个及以上名额,均拿出一个名额根据实际年龄大小(以人事部门档案时间为准,若同一年出生按日期先后排序)进行照顾。
⒉ 岗位晋升必须在同一职称同一岗位由下向上逐级晋升,不得连晋两级。
(四)聘用程序
⒈ 公布岗位:对拟进行竞争上岗的岗位、条件、程序、安排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在校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⒉ 申请应聘:教师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愿申报,填写岗位申报申请表,并进行量化打分。(提交证明本人资格和业绩的材料)
3.资格审核:工作组对申报教师按照聘用条件和打分情况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根据楚教通【2017】35号文件《楚雄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平均分在楚雄州城区学校倒数后3名的教师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及格率低于90%的教师(低于90%但市及格率在第1名第2名的除外)当年不得申报。
⒋ 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业绩考核,根据竞聘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⒌ 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及聘用岗位。
⒍ 结果公示: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⒎ 签订聘书:学校决定聘任的教职工,由法定代表人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任书,一年一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所聘岗位,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⒏ 办理工资兑现手续。聘用后,从聘用的下一个月起,兑现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凡受聘的教职工,本人愿意与学校签订聘用书者,学校根据受聘岗位,按程序办理有关待遇。
八、相关问题
1.本单位编制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办当年核定数为准。编制调整或自然减员,岗位设置达到规定结构比要求。
2.具体实施细则由当年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制定。
九、实施步骤
1.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会,对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统一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教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组织培训。组织学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开展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核准的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学校教职工岗位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分别召开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学校中层干部会议、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宣传、解读学校教职工岗位实施方案,再具体组织、完成本校教职工岗位方案的实施,完成聘任工作。
4.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既聘用领导小组)及岗位设置管理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①做好学校聘用的宣传工作;②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说明书》等;③对竞聘教师实施考核、考评、资格审定,负责组织具体的聘用工作;④与教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审核备案工作;⑤在国家绩效工资实施后,负责在上级部门领导,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兑现工作;⑥定期对各岗位任职能力和业绩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工作业绩作出续聘、转聘、低聘、解聘意见供领导决策;⑦学校在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保障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1.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副校级领导 工会主席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教务处主任 德育处主任
教科处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后勤处主任
团委书记 党办主任 督查室主任
教务处副主任 德育处副主任 后勤处副主任
教科处副主任 年级主任 教研组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2. 岗位设置管理监督小组
组长: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
组员:工会小组长
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由学校工会主席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附: 1.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2.机构编制情况
3.岗位说明书
4.岗位设置量化打分表
楚雄金鹿中学
2020年1月12日
楚雄金鹿中学岗位设置量化表
(沿用八届四次教代会修订)
姓名 |
出生年月 |
教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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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教龄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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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获得时间 |
履现职年限 |
原聘任岗位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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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测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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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自评分 |
复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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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 (10分) (近两年每年5分) |
全勤每年5分;每年旷工1天记0分;旷工2天以上扣20分;事假每天扣0.7分、病假每天扣0.4分,住院假每天扣0.1分;有旷工者和落聘、拒聘者不得参与晋升推进;各种会议、集会、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年级活动等缺勤一次扣0.7分。坐班签到缺签一次扣0.7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若出现旷工在总分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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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德师风 (20分) (近两年每年10分) |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行为,满分20分;2.与同事、领导无理取闹,影响团结的扣2分;3.体罚学生一次扣4分;4.与学生发生矛盾不能妥善解决造成学生流失每人次扣4分;5.不服从工作安排,扣5分;6.受学校教育教学事故通报的一级事故扣2分,二级事故扣5分,三级事故扣10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处分者,取消本次岗位竞聘资格,只能聘在本级职称的最低一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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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教学成绩:(近两年) 教育教学成绩 统测科目满70分; 非统测科目基础分64分; 教辅人员满分60分。 |
1.教学成绩:语、数、英、物、化、体育学科参加统测,平均分、优生率、及格率三项满分70分,平均分30分,优生率、及格率每项20分。语、数、英三项按校内名次每项降一名递减0.25分;物、化三项按校内名次每项降一名递减0.5分,体育三项按校内名次每项降一名递减0.67分,未承担学校各项体育比赛教练员工作,未按计划开展活动的扣2分。政、史、地、生、信息、学科参加统测,及格率46分、平均分14分,优秀率10分,三项满分70分,合格率按校内名次每降一名递减0.8-2分;平均分、优生率每降一名递减0.4-1分。各学科按照当年上课教师人数的附表计算。2.音乐、美术学科不参加统测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组建兴趣小组,并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比赛或活动任务,基础分为64分,未组建兴趣小组,或未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比赛或活动任务的扣2分,九年级音乐、美术按统测学科记。3.教辅人员:①专职工作人员,按质、按时完成学校及处室交办的工作,满分60分;②兼职人员,认真完成处室部门相关工作的按教学成绩考核。(以上教学成绩均以教务处提供的近两年成绩为准,跨年级教师取平均值)。前进支教教师按成绩对照表记教学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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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分 (近两年) |
1.履现职一年0.6分;教龄一年0.2分。 2.岗位履职:校长、书记6分;副校级领导5.5分;处室主任、年级主任5分;处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教研组长、工会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女工主任4.5分;科任教师3分;教辅人员2.5分。(以现任最高职务计,两年累计) 3.教学业绩:个人成绩居全市同类学校平均分第一的加1分;个人成绩低于全市同类学校第二的扣1分。(两年累计) 4. 政治性奖励:校级0.5分、市级1分、州级1.5分、省级及以上2分。(每年以最高项计,两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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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签名: 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