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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9-/2024-0222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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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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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情况开展综合调研,起草或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承担保障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和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3)负责拟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扶持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质量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化解因其引发的矛盾纠纷。

(5)参与民族、初高中部、半寄宿制校点管理。

(6)协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负责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民族更改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对涉及问题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10)指导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

(11)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经济科、宗教科、民族文化教育科、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工作目标就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到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动、高质量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创建升级。严格按照省调研检查组反馈的打造升级版意见,认真查找问题短板,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迅速推动落实到位,不断推动楚雄市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加大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建设,强化社会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民共创、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四)坚持示范引领,打造特色亮点。在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全领域、全覆盖创建的同时,着力在促进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联盟创建、数字创建等方面出新招、见亮点,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五)坚持对标创建,争创全国示范。认真对照国家测评指标体系,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深化内涵,有形有感有效全力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争创工作。

(六)强化民族事务治理,推进民族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向法治化道路迈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了8.64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了8.64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新调入职工经费未纳入2024年预算管理中,导致2024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4.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了8.64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新调入职工经费未纳入2024年预算管理中,导致2024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预算项目职业年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4.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4万元,与上年214.49万元对比减少了4.75万元,下降2.2%,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新调入职工经费未纳入2024年预算管理中,导致2024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74.34万元,与上年178.23万元对比减少了3.89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2024年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项目资金相较2023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4.08万元,主要用于:

2012301行政运行:21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转;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1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局2024年电脑采购资金;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用于市级民族机动金和楚雄市组团参加楚雄州第十一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缴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0.78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与上年392.72万元对比减少了8.6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新调入职工经费未纳入2024年预算管理中,导致2024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预算项目职业年金减少。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7万元,较上年3.37万元增加0.9万元,增长26.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的原因为:历年来我部门严格按政策要求,对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实行零预算零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0.8万元增加0.9万元,增长11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增长原因:2024年本单位业务增长,接待次数增加,因此业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2.57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2.57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楚雄市级民族机动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楚雄市级民族机动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1)《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条例》

(2)《楚雄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楚雄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步创建“七进”工作》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及乡镇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条例》、《楚雄州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级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解决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和市人大、政协领导调研及代表委员和群众反映突出难点问题,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和热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民族节日活动,特殊困难补助,政策法规培训,民族教育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解决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和市人大、政协领导调研及代表委员和群众反映突出难点问题,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和热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民族节日活动,政策法规培训,民族教育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共规划项目资金100.00万元,为楚雄市民族机动专项资金100.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2.38万元,30207邮电费:1.20万元,30211差旅费:3.92万元,30215会议费:3.40万元;30216培训费:9.6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8万元,30226劳务费:2.2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38.50万元;30305生活补助:4.00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4.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2024年3月开始实施,于2024年12月结束。

8.项目实施成效

解决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和市人大、政协领导调研及代表委员和群众反映突出难点问题,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和热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民族节日活动,特殊困难补助,政策法规培训,民族教育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和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09.10万元,与上年115.02万元对比,减少5.92万元,减少5.15%。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退休1人,新调入职工经费未纳入2024年预算管理中,导致2024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14万元,固定资产18.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41.7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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