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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9-/2023-101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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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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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民族宗教情况开展综合调研,起草或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承担保障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和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3负责拟定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扶持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食品质量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化解因其引发的矛盾纠纷。

5参与民族初中部、半寄宿制校点的管理。

6协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7负责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民族更改、场所开放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对涉及问题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10指导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

11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楚雄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把民族宗教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经济发展科宗教科、文化教育科、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975,54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5,542.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8,425.95元,下降12.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8,425.95元,下降12.4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975,542.45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614.07元,占总支出的51.2%;项目支出2,427,928.38元,占总支出的4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8,425.95元,下降12.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1,454.33元,下降4.19%;项目支出减少596,971.62元,下降19.7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7,614.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2,221.75元,占基本支出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392.32元,占基本支出的6.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7,928.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支出1,777,928.38元,分别是楚市财行〔202230号结转2021年州级民族机动专项资金50,000元、楚市财行〔202229号结转2020年州级补助民族机动金经费50,000元、楚市财行〔2022952022年楚雄市民族机动资金701788.38元、楚市财行〔2022126号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976140元;农林水支出部分是楚市财农〔2022163550,000元;其他支出部分是楚市财行〔20221312022年州级民族机动经费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542.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9%。与上年相比减少808,425.95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65,4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8%要用于:发放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及办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2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41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主要用于支付州彝族民间医药学会彝族医药文化丛书专项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50元,支出决算为33,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6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0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0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50元,支出决算为33,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50.19元,增长1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69.19元,增长1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1元,增长6.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办公室设在我局,各州市指导考察学习,费用由我局承担,使我局“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企业至我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392.32元,比上年增加13,130.42元,增长8.62%,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人员车改补贴较上年增多,2022年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办公室设在我局,各州市指导考察学习,费用由我局承担,使我局“三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533.32元、水费760.5元、电费4,000元、差旅费8,965.5元、公务接待费7,9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元、其他交通费用102,57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296,465.25元,其中,流动资产451,398.25元,固定资产840,0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26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2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