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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8-/2025-0604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和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号:

楚雄市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和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表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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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结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资金使用安排,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市民政局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全程跟踪,严格遵守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在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改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4〕51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龄津贴和农村原大队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贴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4〕46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州级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4〕109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4〕146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4〕157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4〕196号)指标文件安排,楚雄市民政局2024年度共收到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项目资金508.52万元,按资金来源级次分:中央补助33.50万元、省级补助185.20万元,州级补助289.82万元;按用途类别分:社会福利类425.52万元,社会公益类83.00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一、社会福利类项目资金425.52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高龄补贴项目资金100.0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具体负责,项目周期为1年。项目主要用于对具有楚雄市户籍的80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分别按月人均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通过补助资金的发放,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切实增强全社会敬老爱老意识。

项目联系人:山玉仙 张艳萍 联系电话:6168858

(二)养老服务类项目。项目资金288.32万元,其中:

1.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100.0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具体负责,项目周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3月1日。2024年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保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符合资质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清单开展此项工作。重点为具有楚雄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地的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600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以困难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统一服务,并在“金民工程”平台进行工作数据整理和录入,使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进行运营管理,接受市民政局对开展入户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项目的实施,构建了居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拓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探索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项目联系人:山玉仙 倪晓龙 联系电话:6168860

2.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鹿城镇米市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132.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鹿城街道办事处实施,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建设项目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48亩,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社会服务中心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停车场85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7个,场地硬化、绿化、水、电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周期:1年1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12月)。总投资1713.60万元。该项目重点用于支持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精神慰藉等服务,并承接街道委托的居家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家庭照护培训等服务。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推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山玉仙 倪晓龙

联系电话:6168860

街道办联系人:鹿城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3.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39.82万元(州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鹿城街道办事处和东瓜街道办事处实施,街道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一年,项目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项目的实施,帮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解决运营中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养老机构更好的服务老年人。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山玉仙 张艳萍

联系电话:6168858

街道办联系人:鹿城街道和东瓜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4.老年助餐服务项目16.5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鹿城街道办事处和东瓜街道办事处实施,街道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一年。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鹿城街道办事处和东瓜街道办事处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提升老年人社会幸福感。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山玉仙 张艳萍

联系电话: 6168858

街道办联系人:鹿城和东瓜社会事务办主任

(三)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13.0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项目周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向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楚雄市民政局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主体,指导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培训、督导及考核等。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主体,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配置相应人员、设备及医疗康复项目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利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的优势,履行协助辖区内有康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社区康复的职责。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试点先行、整合资源的方式,充分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康复资源,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成“住院﹣社区﹣康复”的良性循环模式,提高残疾人福利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联系人:张伟 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四)儿童福利类项目。项目资金24.20万元(中央4.00万元,省级20.20万元),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4.0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周期为1年,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补助助学金,每人每学年补助1.00万元。项目的实施,能帮助孤儿顺利完成学业,使孤儿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维护了孤儿受教育的权利。

项目联系人:张伟 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2.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补助项目20.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为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项目主要用于鹿城街道办事处和紫溪镇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示范点补助。项目的实施,推动和加强了楚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张伟 陈翔

联系电话:6168857

街道办、乡镇联系人:社会事务办主任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0.2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项目主要用于对2024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补助。项目的实施,更好的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更好地适应和融入高等教育环境,减轻其经济负担,确保其顺利接受教育,实现个人发展和成长。

项目联系人:张伟 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二、社会公益项目资金83.00万元。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资金50.0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乡镇实施,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主要用于紫溪镇、中山镇、大过口乡、大地基乡、西舍路镇共5个乡镇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张伟 王东

联系电话:6088122

乡镇联系人: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二)婚姻规范化试点建设经费项目25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楚雄市民政局婚姻服务中心规范化示点项目,创设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开展集体婚礼颁证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构建文明婚姻价值观、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进一步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力度,推行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办证程序简便化、服务环境标准化”的工作模式,提高了楚雄市婚姻登记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项目联系人:张伟 华兴仙 联系电话:6087549

(三)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8.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下达到各乡镇实施,楚雄市殡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监督。项目支出重点保障本市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上述对象符合火化补助条件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1000元。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让丧属享受到殡葬改革带来的实惠。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张伟 王东

联系电话:6088122

乡镇(街道)联系人: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楚雄市民政局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从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严格按照《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楚民发〔2021〕45号)规定执行,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真正体现了福彩公益金的发行宗旨。

楚雄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