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蒋丽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楚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45号》,经本委多次电话调解,你单位和申请人协商一致,就该劳动争议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你单位已经向申请人支付了相关款项,申请人蒋丽自愿要求撤回《楚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45号》案件仲裁申请,经本委审查,同意申请人蒋丽撤回仲裁申请。但出现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楚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45号)。
特此公告。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