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实行生源地(户籍地)管理原则,应将毕业生档案存放至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规范档案转递,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接收管理服务,现将楚雄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邮寄方式
档案转递由高校通过邮政机要、EMS标准快递邮寄,禁止毕业生自带档案或自行保管档案,确因特殊情况自带档案的,严禁拆封,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二、邮寄地址
收件单位: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收件人:邹老师
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自强路4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九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8—6550106
邮编:675000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