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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7-/2024-0509003 信息分类: 保险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4-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工伤认定公示(2024)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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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2024)第5号

发表时间: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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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会芬等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会芬,女,楚雄极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3月1日杨会芳向我局提出2023年12月19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杨会芬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杨会芬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李进武,男,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职工。2024年3月15日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局提出2024年2月18日李进武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李进武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李进武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夏光华,男,云南玖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4月1日夏光华向我局提出2023年9月26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夏光华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夏光华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正会,男,楚雄市东华镇人民政府职工。2024年4月25日楚雄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2024年4月5日李正会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李正会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李正会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