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定于2024年4月3日14时50分在楚雄市自强路四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段晓红诉楚雄市开发区大街小巷餐厅店劳动争议案。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