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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7-/2023-0913004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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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梦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晋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调人员职称晋升的问题

全省最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办法是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印发的《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具体到各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现已印发19个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在的职称评审都是执行省级部门的文件,县市级没有单独制定职称评审的权限。对于您提到的对选调人员予以保留原职称级别,并建立由原单位沿原途径申报晋升职称的制度问题,因为部分选调人员的职称在新单位不适用,不能作为聘用依据,但仍具有原职称系列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保留职称级别问题,而且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进行重新评审或确认。”及具体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关于“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的规定,选调人员可以转评新单位适用的职称,如新单位没有适用的评审职称的,则参加适用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在以后的公开选调工作中,我们也会加大这方面的政策宣传。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职称问题

因全市的参公单位数量有限制,且已按省州相关文件明确参公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在范围内。对于增加不动产登记职称系列问题,具体的职称系列是由国家统一设定,无法增加,全国现有29个职称系列,云南省涉及的有25个。对于增加职称晋升的职数问题,单位的岗位职数是由单位机构编制数和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一般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已按最高结构比例进行核定,除机构编制调整、单位撤并等情况外,要保持岗位设置相对稳定,无法随意增加职数。对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职称专业问题,我们也在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对接,也请你们结合单位职能,联合其他县市一起与州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不动产登记中心适用的专业,对于其他不是此专业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转评。通过这种方式,畅通晋升渠道,彻底解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职称晋升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