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不断调动和激发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将2022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对毕业3年内(2019年至2021年毕业,含毕业学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楚雄市内创业的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及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二、补贴标准
大学生创业补贴经省、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中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程序
补贴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申请人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一)市级初审。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经营项目实地核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向州级人社部门推荐。
(二)州级认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人社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提交的《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须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材料模板认真填写并双面打印,所需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若创业项目属合伙性质,申请人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伙证明。
(三)项目申请人的填写的《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中“申请项目账号”一般为本人身份证名字办理的银行卡号,并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及备注开户网点。
六、申报流程:
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个人用户—微信登录—上传申报相关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七、咨询服务
请符合政策条件的大学生积极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将于8月31日前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后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上报。
申报地点: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号窗口。联系电话:0878—6550135
附件:1.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
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