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广大企业朋友们:
为畅通惠企政策知晓的渠道,我们近期将会为您梳理一批涉及就业方面的政策,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按要求进行申报,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青年见习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发〔2019〕69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二)见习对象
见习人员为自申报之日起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毕业)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要求
认定青年见习基地的企业申报青年见习计划,自申报之日起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工伤险),签订见习协议,但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能购买五险。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五)见习补贴及标准
见习生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在岗满3个月,企业可申报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
二、企业吸纳近三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发〔2020〕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
对吸纳近三年高校毕业生(2018/2019/2020)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吸纳 人数多少按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吸纳20人以内(含20人),按30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吸纳20-30人以内(含30人),按35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吸纳30-40人以内(含40人),按40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吸纳40以上,按50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以及参保时间须在2020年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需满半年以上,可以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通〔2020〕4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
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通〔2020〕4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三)政策内容
对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的15%给予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经办科室为楚雄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具体业务经办流程和所需材料请致电咨询:(0878)-6550138,我们将热心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