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07-/2021-0820002 信息分类: 政策指南
发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就业政策汇编(第一期:企业篇)
号:

楚雄市就业政策汇编(第一期:企业篇)

发表时间:2021-08-20
字体:[    ]

楚雄市广大企业朋友们:

为畅通惠企政策知晓的渠道,我们近期将会为您梳理一批涉及就业方面的政策,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按要求进行申报,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青年见习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发〔2019〕69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二)见习对象

见习人员为自申报之日起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毕业)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要求

认定青年见习基地的企业申报青年见习计划,自申报之日起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工伤险),签订见习协议,但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能购买五险。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五)见习补贴及标准

见习生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在岗满3个月,企业可申报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

二、企业吸纳近三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发〔2020〕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

对吸纳近三年高校毕业生(2018/2019/2020)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吸纳 人数多少按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吸纳20人以内(含20人),按30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吸纳20-30人以内(含30人),按35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吸纳30-40人以内(含40人),按40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吸纳40以上,按5000元/人的标准补给企业(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以及参保时间须在2020年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需满半年以上,可以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通〔2020〕4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

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一)政策依据

云人社通〔2020〕4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三)政策内容

对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的15%给予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经办科室为楚雄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具体业务经办流程和所需材料请致电咨询:(0878)-6550138,我们将热心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