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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7-/2021-0714001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5-09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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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个体私营企业用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属于非公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等非公经济的发展。最近几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确实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部分虽已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履行合同内容;农民工的社保等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为此,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围绕“规范个体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协同市场监督、公安及工会等部门切实做到“严管控,勤排查,及清理”等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全力遏制楚雄市辖区内个体私营企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扣主题,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见成效。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规范个体私营企业用工行为”这一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 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开展针对性的执法培训,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工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零售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机构和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截至目前,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四万三进”活动,共培训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1127家;共派出检查人员126人次,检查用人单位478家,涉及劳动者4876人。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5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2户384人,补缴社会保险124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均依法责令改正。

(二)加强预防,全面规范个体私营企业用工行为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步实施战略,平稳推进的办法,实际工作首先从城镇做起,逐步全面向农村铺开,实施工作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和宣传政策阶段,时间从2020年6月15日至8月15日;第二阶段为实施管理阶段。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截至2020年8月底,共对检查中发现的5家个体私营企业用工行不规范,违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 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以来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次分别是,共检查用人单位227户,涉及劳动者千余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等问题,及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2户384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13户,约谈“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建筑企业5家,帮助266人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94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6件1.2万元,移交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件,移交市公安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件。总体来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专项检查中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比2019年减少了16.26%,而今年专项检查中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比去年减少了37.53%。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搞好调查摸底,强化宣传工作。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近年来发展较快,行业繁多,分布广泛,用工量大,情况复杂。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摸清用工现状,掌握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靠各乡镇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利用会议、广播、报刊、宣传材料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广泛深入地宣传工作。重点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宣传有关政策和加强管理的意义,使他们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良好和谐的雇主和雇工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和保障他们各自权益的需要,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私营和个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使他们理解政策,知晓利害,自觉配合工作。

(二)加大部门联动,强化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围绕“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以“春风行动”、“夏季专项行动”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为契机,向广大农民工朋友发放劳动普法宣传材料,2020年“春风行动”、“夏季专项行动”中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427余份;二是借楚雄市正在开展的“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监督检查,杜绝用工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借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个体私营企业在使用劳动者过程中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农民工的社保等福利待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力度。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大违法欠薪打击力度,配齐配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双随机、一公开”,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同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协调好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职权下放,建立健全乡镇“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一直以来,“看得见的管不了”问题困扰着基层。为此,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将100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权事项赋权给东华镇和大过口乡两个乡镇作为示范乡镇,此项工作计划已经提交给了楚雄市 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待东华镇和大过口乡职权赋予便使用成熟后再在全市其他13个乡镇推行。“这次权力下放试点建设就是聚焦社会焦点、百姓痛点、基层难点,将乡镇等部分私营企业违法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等方面的处罚权和强制权赋予乡镇,确保下放的行政职权“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才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