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07-/2020-1106006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0-04-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年鉴
号: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年鉴

发表时间:2020-04-08
字体:[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社局机构及人员】2019年3月,楚雄市人社局按照《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8号)精神,将原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公务员管理职能职责移交市委组织部,原12个正股级内设机构调整为7个正股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楚雄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将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楚雄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交由楚雄市医疗保障局管理,调整后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股级事业单位)。

2019年末,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67人。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减少,党员数也减少,2019年6月局党委对党支部作了调整,原6个党支部调整为3个党支部,分别是在职职工党员党支部、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党支部、退休人员党员党支部,设党委1个。

人事管理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时完成了楚雄市人民医院“胡竹林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组建工作,按经费管理要求,将省财政给予的10万元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到楚雄市人民医院。推荐上报“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候选人1名,推荐上报“2019年千百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7名,推荐上报第十一批楚雄州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7人。以规范评委会建设为重点,推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开展。2019年以来,楚雄市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一是及时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主管部门任务分工及评审委员会管理职责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38号);二是分别对我市的8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清理,及时补充完善了机构改革后的相关信息;三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设1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调整2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优化了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推动了职称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根据《云南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19年,全市中小学已经完全建立统一的职称制度体系,新组建楚雄市中级教师评审委员会1个,并按要求完成了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认真做好2019年的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在职称评审和认定过程中,打破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耐心细致为全市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职称评审推荐服务,使他们在职称申报方面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完善职称系列,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保持现有29个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针对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人事专干变动也比较大和楚雄市由于地处州府所在地,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相对于其它县市来说比较重,特别是非公经济组织的职称评审工作,点多面广,参评人员素质参差不一,材料审核难度大的工作情况,及时疏通职称评审材料堵点问题,梳理职称评审材料清单,并在下发通知时一次性告知,避免申报人员来回跑的情况,同时针对部分同志申报环节不清晰、环节不规范等问题采取了会议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19年全市共计完成506人高、中、初级职称资格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中级职称认定2人,初级职称认定35人,核发补办遗失证书2本。2019年,由于进行了机构改革和中小学职称深化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工作压力较大,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变更审批23家,岗位聘用和变动审核认定377家,涉及人员800余人。初步建立乡镇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实行岗位动态管理,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中高职专业技术人员调动,调动人员与调入单位职称评聘条件对照,达不到调入单位条件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根据《楚雄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人;其中:市级招聘40人,乡镇招聘137人。做好事业单位引智引才工作,到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引进市级高中紧缺学科教师42名。规范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楚雄市各行业、各系统事业单位的特点,分类别分项目对全市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核定261家事业单位,6735名在职人员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6317.48万元。其中核定教育系统54家单位4265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3646.96万元;核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3家839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952.14万元;核定其他事业单位184家1631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718.38万元。做好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完成158家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审批,符合晋升条件的6631名在职职工人均月增资76.41元。完成机关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及工资档次的审批工作,共审批79家机关单位,378名在职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人均月增资51.12元;1717名在职人员晋级别工资档次,人均月增资121.3元;436名机关工人晋升技术岗位工资档次,人均月增资91.85元。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134人。按政策审批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楚人社发〔2014〕37号)、《八届市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八届市委第五十七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执行500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在审批过程中,当月对上月的乡镇岗位补贴人员名单、出勤情况进行审批,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超过病假10天、事假3天、旷工1天和借调、顶岗等情况的一律不审批。认真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审批工作。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楚市政通〔2017〕9号)文件规定,对我市教育系统内符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按照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进行审批,结合“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补助,认真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中共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审计局转发省纪委等6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楚组通〔2017〕25号)文件和《中共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审计局转发省纪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7〕64号)文件要求,楚雄市认真开展“吃空饷”问题自纠自查工作,重点查以下情况:一查本单位上半年是否有挂名但未实际到岗上班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二查本单位上半年是否有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三查是否有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未按规定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清查,我市没有以上情形及其他“吃空饷”情形。针对长期病事假人员严格执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楚人社发〔2017〕75号)文件,病假事假人员工资按文件规定执行,因病休假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或者退职手续,从文件下发至今,全市已办理了13人因病退休(职)手续。认真审批机关事业人员岗位(职务)工资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后重新确定工资、开具机关事业人员工作调动工资转移介绍信;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6人;办理受处分人员重新确定工资7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楚雄市于2016年11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收工作,至2019年楚雄市共有200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在职参保人员10048人,退休人员3978人,在职加退休共计参保人数14026人。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在职参保人员各项增减变动业务,2019年共办理了增减变动业务1461人次,新增加参保人数共833人,其中新参保222人、调入112人、军转安置29人、续保470人;参保减少人数共628人,其中:调出431人、开除1人、辞职6人、取保候审1人、在职死亡12人、退休177人。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按照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严格按照“云人社发〔2016〕228号”文规定,按照统筹内基本养老金项目和不属于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全省性统筹外项目的规定来执行,并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共核定新增退休人员待遇174人。12月底,全市退休人员共3978人,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968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14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支出8539万元。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符合规定,无擅自变更支出项目、调整支出标准情况,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问题。按时完成中人待遇清算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和州人社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中人待遇清算工作,认真审核2014年10月至2017年已办理退休的531人的基本信息,重点核准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退休时间、职级等信息。按照“中人逐渐过渡”的办法,核定出新养老保险待遇,2019年5月,对涉及的531个中人进行了工资预发与应发的清算,共补发养老金588.14万元,月人均增438.02元。其中,统筹内待遇增资补发451万元,统筹外待遇增资补发137.14万元。统筹内人均月增资367.62元,统筹外人均月增资70.4元。符合“清算”的531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19年6月开始将按照清算后的标准逐月发放。2019年11月,对5名缴费不足15年的退休人员进行缴费补收后,又进行了退休待遇的清算。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部分做实工作,根据省、州人社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摸清应记实人员底数,核实、核准参保人员缴费月数、缴费基数、记账金额等关键信息后,2019年4月全面启动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工作,职业年金记实时间和范围是2014年10月开始有以下7类变动的人员,分别是:从财政全额供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的参保人员,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辞职、辞退、开除、判刑的参保人员,财政全额供款单位中在职死亡的参保人员,财政全额供款单位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员,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同级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参保人员,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同级财政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企业参保的人员。2019年4月已全面完成职业年金记实单位176家1400人,涉及记实资金1404.22896万元。2019年5月至12月,共对139人开展职业年金记实工作,记实金额共400.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做实,为下一步个人账户转移、职业年金归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等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使职业年金记实工作进入常态化。完成了省内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机关事业人员之间调动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转移清算工作,截至12月,转出清算136人,转移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共423.98万元。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调整基本养老金增资工资,截至8月15日,楚雄市已圆满完成了3878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增资兑付工作,人均月增资180元,补发1至8月调整养老金共554.04万元,自9月起,按调整后新标准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9月全面启动社银平台推送发放3934名退休人员待遇,取消手工报盘。做好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转移接续业务,包括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转移基金。做好各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欠费、退休人员统筹外欠费、职业年金记实催缴工作。协助15个乡镇排查楚雄市农村房屋危房改造对象中是否有楚雄市财政供养人员工作。

 

就业和社会保障

【就业再就业工作】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610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21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9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4%。2019年楚雄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共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399人,其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5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182人,放贷金额2679.9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302人,发放贷款3923万元,两项贷款共计扶持创业者484人,放贷金额6602.9万元,带动1000余人就业。2019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400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197人,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550.5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511.16万元,有效解决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残疾人和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楚人社办〔2015〕60号)文件精神,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两参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补贴,2019年共为239人“两参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199.92万元。依据《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的意见》(楚字〔2012〕28号)文件精神,支持帮扶从事灵活就业的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当年最低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19年,共办理了587人国有改制企业(含县办集体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224.35万元。共办理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93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55.87万元。

【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2019年楚雄市共计培训农村劳动力56100人次,其中:贫困户劳动力培训9750人,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2020人。2019年2月17日,首批来自鹿城镇、东瓜镇、吕合镇、紫溪镇的43名农村劳动力赴江苏省苏州科立玛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务工;2019年2月24日,楚雄市人社局在开发区市民广场举行201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暨“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104家企业入场参加招聘,为广大应聘者提供5000多个就业岗位,共有2000多名求职者入场参加招聘,最终促成144名楚雄市户籍农村劳动力于2月26日奔赴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昆山市、广东省鹤山市、广东省东莞市等地企业务工;6月28日至8月13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全市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按照“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工作思路,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牵头组织,成功在全市15个乡镇举办每个乡镇一场的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15场招聘会共有5800多名群众参加现场应聘,现场发放就业岗位信息材料8000多份,达成外出就业意向2300多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0人),当前可外出务工3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5人),10月底烤烟收购结束时,约有1000多人可以外出务工,部分群众选择春节后外出。8月20日上午,来自楚雄市15个乡镇的322名农村劳动力参加就业扶贫外出务工人员欢送仪式后,奔赴日本、广东省鹤山市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九牧集团、楚雄卷烟厂等企业工作,其中28人踏出国门赴日本、171人赴省外企业、123人进入省内企业,开启打工致富路。2018年10月楚雄市人社局开始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实现就业,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个,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就业扶贫车间”25个,311人签订就业协议,带动15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每人每月实现月收入不少于1500元。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专岗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其中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中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优先安置。据统计,全市“三无”贫困劳动力中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共有2606人,2019年已开发出一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200人,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实施岗位补贴政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劳务输出458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813人。

【失业保险】2019年,全市参保企业1513户,参保职工1.69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907.98万元;发放5595人(次)失业保险金579.42万元,同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4966人次240.97万元。失业保险历年欠费回收35.02万元。继续实施“一降一补”降费稳岗政策,楚雄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自2017年1月1日起统一从1.5%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从0.5%下调为0.3%,2018年、2019年仍继续执行该政策,大大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继续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受理企业46户,支付稳岗补贴144.77万元,惠及职工4191人。实施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年对取得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等12户企业32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25万元。

【大中专毕业生人才管理】2008年至2016年全市共选聘大学生村  官362名,2017-2019年没有选聘大学生村  官,2019年实有在岗村  官29名。2019年,发放大学生村  官工作生活补贴130.9万元,一次性安置费3.8万元,绩效奖励津贴17.8万元,配置住房公积金17.5万元。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至2019年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7人,按政策安置8人,事业单位招录4人,目前在岗5人履职情况良好。发放工作生活补贴20.5万元,一次性安置费0.8万元,绩效奖励津贴1.32万元。2019年楚雄市毕业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共计2136人,接收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1959份,转出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385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24497份,转出档案6680份,实存档案17817份。重点开发技术型、管理型和智力型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岗位工作,2019年共组织13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资金5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49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达2.65万人,实际缴费人数达2.42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2.6491亿元;为838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1755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基本养老保险历年欠费回收202.5万元。完成全市8032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7月31日前把增加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此次是自2005年来的第十五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人均月增资136.96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2234.43元,共计补发兑现1至7月增资养老金77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认真执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发〔2019〕9号)的要求,从5月1日起,为楚雄市1287家企业办理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下调至16%。同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云南省(统筹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合理降低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并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4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基数,以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促进参保缴费。

【工伤保险】2019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85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1391万元;为218名参保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848万元。工伤保险历年欠费回收15.2万元;对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以及临时性、流动性大和就业不稳定的小、微企业,可以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共为17家企业,435人办理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为191家建筑企业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601人,缴纳工伤保险费363万元。2019年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仍按照楚人社发﹝2017﹞73号规定执行,楚雄州企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费率区间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3%。自2019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继续稳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将浮动费率高于3%的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为按3%的基准费率执行。

【生育保险】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云医保〔2019〕87号)的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全省启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申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兑现,2019年12月20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举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移交仪式,标志着楚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合并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4.27万人,其中:新增参保3633人,续保162076人,续保率94%;收缴保费2434.84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6976.8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765.1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同时为2243名参保人发放丧葬费134.61万元。根据云人社发﹝2019﹞5号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涉及42687人,107.64万元。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率100%。完成社保扶贫工作任务,一是于3月份完成参保信息系统数据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确保数据统一、精准。二是6月份完成60周岁及以上贫困老年人100%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实现未享受待遇人员动态“清零”,为81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未标注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4人,100%由政府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三是10月完成全市3593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的2925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楚雄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自2009年省州制度出台以前,存在地块开发跨度时间长、承包耕地确权不完善、市级出台规范性文件不衔接、参保经办无系统支撑等因素,一直无法真正实施,是社会保障领域的难点工作。2019年为化解基层存在的实际矛盾,省州先后出台了《云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9〕9号)文件,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市人社局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支持。一是由市人民政府办印发文件组建成立了以市长、分管副市长和开发区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的楚雄市改革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楚雄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的统计调查、资格认定、参保经办等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二是通过多方调研及征求意见,2020年1月19日市政府办印发实施由市人社局拟写的《楚雄市被征地人员身份及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2020年1月全面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与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并轨。

【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2019年4月共完成了2392名退休人员和4名内退人员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申报工作。为69名已故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停保和销户手续;审核批复了新增供养遗属12人;办理内退人员转正式退休人员手续1人;办理提前退休人员转正式退休人员手续2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内退人员、供养人员和落实政策人员的生活费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共协助生病住院职工报销住院费用结算凭据583份,报销发放互助医疗补助金46万元。认真指导乡镇做好已故退休人员家属善后工作,15个乡镇共协助已故退休人员家属办理了丧事80人次,支出慰问金2.4万元,同时认真对殡葬管理及丧葬抚恤相关政策进行普及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维护了已故企业退休人员家属的切身利益。指导乡镇、社区认真做好生病住院退休职工走访看望工作,按照每人每年慰问年内生病住院企业退休人员一次的管理规定,15个乡镇共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939人次,支出费用11.27万元,切实关心生病住院职工的身体健康。指导乡镇、社区认真组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在今年“春节”前夕,由各乡镇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系列活动,15个乡镇共走访慰问退休党员、特难老人等700人,发放慰问金12.35万元;与此同时,认真组织做好特困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为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在“敬老节”前夕积极指导乡镇做好“敬老节”慰问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了企业退休困难职工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社会化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切实加强财务监管力度,突出重点,重点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社会化专项资金管理安全完整。2019年退管科发放各项生活费76.71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费64.08万元,内退人员生活费4.17万元,落实政策人员及其它费用8.46万元。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标杆创建工作目标,4月30日,在楚雄市召开2019年全州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楚雄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州推广,并接待元谋县、牟定县、禄丰县开展的参观考察。围绕14个专项38个单项的建设标准,根据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布情况,楚雄市在鹿城镇、东瓜镇建立三级网络服务组,在其他乡镇建立二级网络服务组;在各社区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为民服务标准化服务窗口;按照1:250的标准聘用33名社区退管工作人员,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正常,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库持续更新完善。楚雄市社区管理服务的8055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按照居住地划分,主要集中在鹿城镇辖区管理6183人,东瓜镇辖区1337人,占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总数的93.4%,其余由坝区和山区乡镇负责管理服务仅占6.6%。根据“示范引领、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楚雄市将鹿城镇米市街社区和东瓜镇楚雄市林机厂退管工作站作为标准化建设社区示范点,目前楚雄市辖区内已有3个社区基本达到全州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3个社区均建立了室内、室外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其余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在逐步推进。通过抓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办理、抓好丧抚事项协助办理、抓好节庆慰问、抓好业余文体活动、抓好政策宣传及志愿服务六项工作,积极推行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四项服务”工作机制,即:在生病时看望慰问体现关爱服务;在困难时热心帮扶体现温暖服务;在节庆时开展文体活动体现快乐服务;在经常性走访活动中体现牵挂服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全方位服务,切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密切党和群众的沟通联系。通过标杆创建,全市已形成整体布局科学、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

【人事劳动关系】楚雄市积极开展网上劳动用工登记系统备案工作,于7月27日组织了48家单位参加了省人社厅的培训会,会后积极准备开展网上劳动工用工登记系统备案工作,2019年,劳动合同备案户数3018户,用工登记人数31959人,签订劳动合同31863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7%;累计有效期内的企业建立工会户数1257户;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户数1221户;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备案户数1221户,涉及职工人数21868人;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备案户数1221户,涉及女职工人数为13750人,签订率达97%。办理企业正常退休117人;个体参保退休128人;两参人员退休72人;受理因病申请提前退休材料18份,实际退休18人;受理特殊工种申报材料31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29人;伤残等级评定36人;旧伤复发评定8人;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27人;退休证补办5本;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364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118人。收取工伤申报材料106份,认定工伤93份。按时完成36家样本企业进行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落实好42家劳务派遣公司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5家的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审计厅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国企收入调查活动。楚雄市目前已有15户国有控股及国有融资企业,15户企业全部参加了本次收入调查。其中林业系统有3户,烟草系统1户,供水系统2户,粮油应系统3户,其它行业6户。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努力实现同工同酬。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各类企业根据工资指导线的要求,结合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我市共有30户企业开展工资总额核定工作,涉及职工500多人,楚雄市所有企业工资增长比例严格按文件要求控制在17%以内。

【劳动保障监察】2019年,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418户,接受群众举报投诉397件,调查立案15件,已处理245件,共为735名劳动者讨要工资464万元。办理125个工程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118.32万元;办理符合农民工工资提取条件的128个工程项目提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967.9万元;办理符合农民工工资划支条件的12个工程项目划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926万元,全部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组织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1次,牵头组织有住建、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的工作协调会6场,约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工程项目负责人35人次。经排查,目前矛盾较为突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12件,其中:建设领域7件,非建设领域5件,其中有2件是一些遗留问题,多是由于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全力进行化解,其他10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立案,正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进行办理。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7起,行政处理5件,行政处罚7件,罚款金额2万元,移交公安机关5件,法院强制执行一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在98%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率95%以上;按期办理并回复信访172件;发生工资类违法案件降幅20%;发生工资类违法案件涉及金额降幅20%;发生工资类违法案件涉及人数降幅20%;认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按期完成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用工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环卫行业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19年共答复群众政策咨询508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材料78件,其中:仲裁裁决24件,仲裁调解34件,撤销案件5件,不予受理15件。案件仲裁无一件被法院诉讼结案所变更,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充分利用仲裁办案系统,把每件案件按要求录入办案系统,案件录入率100%,录入准确率100%。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为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力度,于3月、4月采取集中统一办公方式开展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及书面稽核工作,书面稽核1095户参保单位,避免了同一参保单位不同险种多头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大大提高了缴费基数申报质量。2019年楚雄市社会保险基金没有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基金安全完整,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率达2.64%,社会保险执行率101.18%。组织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和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每月按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基金收支与预算进度同步;按时上报《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及相关处理情况统计表》、《社会保险基金要情统计表》、《举报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分析报表》、《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表》等监督报表,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力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经办机构基金征缴、社保待遇结算支付、财务会计对账报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应用信息系统,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全过程进行网上实时监控、监督,对预警疑点数据开展核查,动态了解掌握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全年处理预警信息694条,核查发现重复发放养老保险金5人24567.15元,督促收回了16932.15元。2018年国家审计署对省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楚雄市存在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金4人25583元,督促收回了15453元。积极履行部门职责,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责任单位,依照《楚雄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楚市人社发〔2015〕号文件),持续开展新一轮的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技能强州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要求,深入企业宣传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动员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2019年楚雄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160人。推荐上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84人,其中:中级工28人,高级工56人。最终,经审核和培训鉴定机构考核合格75人,其中:高级工47人,中级工28人。根据楚雄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威楚英才”培养工程9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61号)的通知要求,向楚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上报“威楚名匠”候选人15名、“威楚乡村振兴人才”15名。按《楚雄州“彝乡名匠”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2018年评选的江玉花、陈贵凌、刘福明“彝乡名匠”工作室进行评估考核,并按财务要求兑现了3个工作室经费补助30万元,5名彝乡名匠生活补助5万元。同时,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彝乡英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彝乡名匠”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推荐高廷杨、李长征、杨丽、卢洁莹、方绍斌、段斌6名同志作为“彝乡名匠”参选人选,已完成家评审组评审、考察、向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征求意见等程序,进入公示环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

陈德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委书记(2016.10~2019.03)、局长(2013.11~2019.03)

王崇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委书记(2019.03~)、局长(2019.03~)

李志海 局党委副书记(2019.06~2020.03)、副局长(2012.10~2020.03)

自德才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7.6~)

李长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7.6~)

袁 曼 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2017.6~)

 

 

 

(撰稿人:段丽 0878-65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