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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7-/2020-1106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18-05-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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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年鉴

发表时间: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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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概况】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楚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科(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科(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群众工作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顺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原纪检监察室2017年12月撤销。

楚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3个中心,分别是楚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楚雄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2017年末,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98人,设党委1个,党支部8个。

人事管理

【公务员管理工作】做好全市2016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共考核2523人,其中:优秀374人,称职2106人,不称职8人,不定等次35人。做好2017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全市共招录公务员9名。做好2名辞职工作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其中:卫生系统1人,教育系统1人。根据相关政策共为27名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了非领导职务确定审批工作。完成全市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31人。做好全市2013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31公务员记三等功,2016年度考核优秀442名公务员给予嘉奖。认真落实云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全市2017年共审批符合职级晋升公务员32人,其中:晋升主任科员职级24人,副主任科员职级8人。认真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清理工作,全市共清理出各类借调人员不符合(云人社通 〔2017〕6号)文件规定的有59人,已清退回原单位。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在招聘工作中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经过严谨的程序、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2017年公开招聘录用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充实乡镇农林水、国土村镇规划等事业站所。逐步调整充实基层民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补齐脱贫攻坚的“人才短板”,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率达100%的考核目标。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共招聘136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21人,定向招聘4人,教育系统紧缺人员招聘10人,订单定向医学生2人,特岗教师转聘78人,“三支一扶”人员聘用5人,定向招聘大学生村 官16人。推荐上报云南省特殊津贴专家2名、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人选3名、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名。完成1个院士工作站(楚山源生物科技马明专家工作站)、1个基层专家工作站(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方克伟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前期准备工作。以规范评委会建设为重点,推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开展。今年共开展初级评审工作7次,推荐评审749人,其中正高3人,副高516人,中职191人,初职42人。加强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全市共有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员600多人,其中高职专业技术人员45人,州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做好事业单位引智引才工作,到陕西师范大学引进龙江中学高中教师10名。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的聘用合同管理。全市226家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聘用制管理,合同签订率达100%。其中签订有固定期限的1323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5512人,合同签订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实行了计算机动态管理,保障了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贯彻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规范完成工资核定259家事业单位,6755名在职人员,2017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7330.11万元。其中核定教育系统54家单位4271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651.64万元;核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3家843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944.97万元;核定其他事业单位182家1665名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733.5万元。做好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完成2017年度158家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审批,符合晋升条件的6694名在职职工人均月增资73.92元。完成 机关单位部分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及工资档次的审批工作,共审批72家机关单位,327名在职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人均月增资49.82元;208名在职人员晋级别工资档次,人均月增资67.1元;3名机关工人晋升技术岗位工资档次,人均月增资88.33元。共审批4285人次乡镇岗位补贴1708.66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70.71万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清理整治“吃空饷”和回头看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核查,对应专项清理整治范围,我市有1人存在“吃空饷”情况。涉及部门已于2017年9月21日将“吃空饷”人员多领取资金36252元缴回楚雄市财政局国库科账户。为遏制“吃空饷”问题,有效构建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2017年10月,在全市第一阶段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清理整治“吃空饷”“回头看”专项行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对照“吃空饷”的范围, 开展清理、整改、审核及部门负责人承诺工作,并将清理、整改、承诺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云办发〔2000〕8号和云人〔2001〕69号文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待遇核定工作,共审批100人。每月审核全市88家机关单位,227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月工资统发标准,配合市财政按时、足额、规范发放职工工资。审批机关事业人员岗位(职务)工资变动927人次;审批楚雄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8份;审批楚雄市2017年残疾系统特殊岗位津贴;开具机关事业人员工作调动工资转移介绍信8份;审批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派出所、森林公安局2017年1-3季度加班补贴共计256.15万元;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20人;办理受处分人员重新确定工资7人;办理退伍士兵安置转业人员工资重新确定24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后重新确定工资128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110人,其中机关63人,事业47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736人,其中机关71人,事业单位665。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完成云南省工资信息决策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度带薪休假落实情况进行统计。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2017年以来,楚雄市共接收124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中:2017年度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名,现有团职干部73名,营职干部51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支部共有党员141名﹙其中:在职党员1名,西藏、迪庆、青海转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18名,党组织关系转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支部﹚。为124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大病保险、互助医疗,及时做好经费预算、统计、申报核发工作;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户口迁移、信息采集、档案接转和存放工作,制作档案副本,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做好“春节”、八一建军节”座谈、慰问工作,发放慰问金6.3万元,听取他们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并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2016年安置1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6.84万元;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意向调研工作;做好2017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调研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定期确认,年度确认工作;出具相关证明,做好楚雄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管理、维护和保密工作。

【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市人社局始终把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解困方面,及时准确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资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一是按政策和解困金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解困金。2017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发放解困金53.6188万元,州级财政特殊困难补助5.5万元,日常遇到特殊困难情况,由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困难补助;二是一次性由市财政下拨资金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金人均960元;三是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市人社局都向市委、市政府争取专项经费,每人发放300元慰问金。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楚雄市26名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整体稳定。

就业和社会保障

【就业再就业工作】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544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1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4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4%。做好全市1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和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工作,分别在新村镇西叉村委会、三街镇酒簸村委会和土墙村委会、树苴乡西马郎村委会、八角镇扎郎村委会、东华镇路上村村委会、西舍路镇龙岗村委会开展了660人的砌筑工和钢筋工培训。2017年,在全市9个乡镇12个村委会(社区)开展987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05人。发放创业贷款448人,放贷金额4339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1人,放贷金额3198万元,两项贷款共计扶持创业者769人,放贷金额7537万元,带动2000余人就业。扶持7户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无偿资助资金 23万元;申报省级众创空间1个(楚雄启迪K栈),补助资金80万元,入驻创业团队共享创业贷款、云岭大学生补贴等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400个,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369.6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65.24万元。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7年,先后举办招聘会3场,其中:楚雄市“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暨2017年春风行动综合类大型招聘会提供岗位0.15万个,入场求职者0.2万人,达成就业意向约1000人,实现就业600人;2017秋季高校毕业生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型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0.1082万个,入场求职者0.15人,达成就业意向800多人,实现就业420人。全年发布用工信息1750余条,开发就业岗位8900个,办理求职登记0.5万人、次。全市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28万人,取得经济收入10.12亿元。

【失业保险】2017年,全市参保单位987户,参保职工1.51万人,收缴失业保险金579万元;发放6471人(次)失业保险金545.38万元,代缴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234.02万元。自2017年1月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1.5%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从0.5%下调为0.3%。按最低参保费率计算,参保企业和职工由原来每人每月应缴32.24元下调为21.49元,全年每人可少缴77.4元的失业保险费,全市每年可为企业和职工减少缴纳失业保险费167.7万元。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助政策,全年受理企业33户,支付稳岗补贴126.95万元,惠及职工3090人。

【大中专毕业生人才管理服务工作】2017年没有选聘大学生村 官,2008年至2016年全市共选聘大学生村 官362名, 218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21名实现自主创业,36名到国有企业工作,继续就读更高学历的3名,到部队服役1名,2016年底共离岗279人,实有在岗村 官83名。2017年按政策安置2个聘期满村 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楚雄市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招录村 官2名;2017年按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 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楚人社通〔2017〕12号)精神,定向招聘我市2011年到2014年在岗大学生村 官16名,现实有在岗村 官63名。认真做好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生活补贴发放和社会保险办理工作。截至9月底发放大学生村  官工作生活补贴2765900.00元,一次性安置费76000.00元。配置住房公积金212784.00元。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至2016年底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1人,均在边远贫困山区乡镇支教、支医,2017年9月按政策安置5人,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考录取2人,目前在岗4人。截至9底发放工作生活补贴202400.00元,一次性安置费8000.00元,一次性绩效奖励津贴43200.00元。累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14002份,其中2017年接收学生档案2080份,转出档案400 份。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9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2.01万人,离退休人员7805人;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1.86万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31亿元;为780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37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支付丧葬抚恤费32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历年欠费回收197万元。楚雄市连续第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为7557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36.61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970.91元,共计补发兑现增资养老金724.57万元。积极做好两参人员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共为273名“两参”人员办理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补缴保险费1240万元。确保做到政策宣传“一个不落”,消除“两参”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2017年进行资格认证7682人,协助异地认证738人。

【工伤保险】2017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9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820万元;为212名参保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511万元;历年欠费回收7万元;对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以及临时性、流动性大和就业不稳定的小、微企业,可以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共为37家企业,3191人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为109家建筑企业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984人,缴纳费用146万元。

【生育保险】2017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8万人,收缴生育保险费533万元,为480名参保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756万元,历年欠费回收2.19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5%上调为1.2%,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时限调整为10个月,即生育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含第10个月)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7年1月顺利完成了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整合,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统一、一整合”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3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2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404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31.635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4亿元,统筹支出1.95亿元。全市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73%,其中,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 75 %、三级机构 60 %。州外转诊率5.6%,较去年同期的7%下降1.4个百分点。大病医疗保险共补偿211人次,2693747.31万元,人均补偿12766.57元。楚雄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2017年7月1日正式启动,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倾斜和兜底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3.5%,特殊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8.5%,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2.1%,均高于全州73.1%、87%和81.51%的比例要求,最大程度解决了贫困群众“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22.42万人,续保人数为14.6764万人,续保率为83%;收缴2017年度保费1765.85万元,累计收缴保费1.77亿元;发放49410名城乡居民2017年度养老金5479.9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2.74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为100%。为1605名参保人发放丧葬费96.3万元,累计为8342人发放丧葬费486.42万元,为8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养老补助金9.2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金46.26万元。办理关系转移82人,其中转出65人,转入17人。清理老农保参保人员5.9963万人,申请老农保并、退保资金3041.1万元,相关资金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本年度已办理老农保退保1332人,支付退保资金41.61万元,已为5296名老农保参保人按月发放老农保养老金共计32.93万元。制成领回金融社保IC卡193120张并全部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并已激活使用,发卡率为100%。2017年4月5日至7日,专门组织我市15个乡镇分管领导、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经办人员、村(社区)社保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统一的业务培训。为防止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发生,为48069人进行资格认证。共接收国土部门报件4件,涉及征用集体土地714.045亩,其中耕地411.9315亩,涉及失地农民790人,其中16至60岁633人,61岁以上157人,审查用地单位缴纳养老保障金1428.09万元,出具审查意见4份。

【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任务实施,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人社、国土、农业、财政和15个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通过强化培训、入户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对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市15个乡镇153个村委会(社区),符合调查条件的共有13个乡镇,另外两个乡镇均无2009年1月1日后国家征收土地的情况。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征地总面积为46509.2929亩,其中集体土地面积36659.5667亩(其中耕地面积29738.3494亩,涉及失地人员39243人。其中完全失地人员31674人,其中16周岁以下5992人,16至59周岁22094人,60周岁以上3588人;大部分失地人员7569人,其中16周岁以下1436人,16至59周岁5347人,60周岁以上857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楚雄市于2016年11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收工作,楚雄市共有196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其中机关单位79家,参公管理单位8家,事业单位109家,在职参保人员9803人,退休人员3677人,共13480人。按照“云人社发〔2015〕136号”文件规定构成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对2017年缴费基数进行申报,严格核定缴费基数,2017年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为5997元,共应缴养老保险1.49亿元、职业年金0.23亿元,均无欠费。共办理在职人员业务1210人次,其中新参保业务30次,续保业务487次,停保业务693次,涉及变动人员共500多人。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已经全部建立完成。每月完成应收核定和清册报表出来以后,按月建立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台账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台账,方便完成数据统计工作,以便时时了解我市的具体参保情况。按《财政部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6〕161号)文件要求,楚雄市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的个人缴费已经全额缴入专户,单位缴纳部分与市财政在2017年6月清算完毕。对127家单位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办理退休的376人,按云政办发(2015)75号文件老办法托底预发同条件退休人员退休补贴及国发(2015)3号增加退休费名册,共补发271万元退休费,在2017年1月退休人员工资中已兑现。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7年1月起统一归口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仍按原渠道发放,顺利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从财政发放移交到社保发放的过渡。认真核算退休人员退休待遇,1-9月共核定退休人员待遇135人次,1-9月累计支出1.84亿元。不属于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全省性统筹外资金财政,按照一年的预算拨给各单位,各单位又按照每个月本单位统筹外养老金实际支出的金额拨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支出户,做到统筹外养老金足额匹配。对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已按原规定办理退休审批的人员,补填《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信息核定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按政策规定计算退休待遇;2017年3月起实施新的退休审批制度。为确保业务经办系统中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基础数据的准确度,通过为期一个月对参与调待人员的基础信息的仔细比对,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有3577人参加养老金调待增发,月平均增加183.43元,调待兑付1-8月资金共520万元,2017年8月30日调待增资兑现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2017年,为2375名退休人员和10名内退人员办理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申报工作。为66名已故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停保和销户手续;审核批复新增供养遗属人员7人;办理内部退养人员转正式退休人员手续2人;办理提前退休转正式退休人员手续9人;共对246名遗属供养人员、落实政策人员进行了年度生存认证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内退人员、提前休人员、遗属供养人员、落实政策人员生活费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共协助524名生病住院职工报销发放互助医疗补助金33.8101万元。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已故退休人员家属善后工作办理丧事110人次,支出慰问金3.772万元,同时认真对殡葬管理及丧葬抚恤相关政策进行普及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维护了已故企业退休人员家属的切身利益。指导乡镇社区共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869人次,支出费用10.492万元,切实关心生病住院职工的身体健康。认真组织做好特困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为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今年“春节”前夕,由各乡镇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系列活动,共召开座谈会5场次,参加座谈会的退休人员有316人,支出费用约6.3918万元。退管中心专款支出各项保险费75.4597万元,发放各项生活费51.0156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费35.9989万元,内退人员生活费12.7486万元,落实政策人员及其它费用2.2681万元。认真筹划参加2017年全州企业退休人员文艺汇演活动,参赛节目集体舞蹈《吉祥的日子》,荣获优秀奖。

【人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备案户数2058户,用工登记人数23763人(其中农民工9116人),签订劳动合同23308人(其中农民工8906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累计有效期内的企业建立工会户数1257户;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户数1221户,签订率97%;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备案户数1221户,涉及职工人数21868人;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备案户数1221户,涉及女职工人数为13750人,签订率97%。办理企业正常退休103人,个体参保退休135人;两参人员退休26人,受理因病申请提前退休材料41份,实际退休8人;受理特殊工种申报材料58份;伤残等级评定31人;旧伤复发申报9人;退休证补办11本;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56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49人。对29家样本企业进行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审批发放20家劳务派遣公司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5家。收集上报工伤材料105人。

【劳动保障监察】2017年,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日常检查用人单位215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17件,结案117件,结案率100%,为720名劳动者讨要工资975万元。办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案件6件,处罚金额1.85万元。按期办理并回复信访47件。认真开展1049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向辖市内各类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询问通知书》6份、《责令整改决定书》9份,《处罚告知书》7份、《处罚决定书》6份,《行政处理告知书》3份,《行政处理决定书》2份,行政处罚用人单位4家,处罚金额0.65万元。共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2016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15户,涉及0.8万人,其中农民工0.6万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2017年度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共84个项目3070万元,退还123个项目1736余万元。楚雄市从2010年10月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来,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1073个在建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累计达3.11亿元,其中建筑、电力、水利工程项目1025个、累计缴存1025个2.86亿元,交通工程项目48个、累计缴存2417万元;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划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案件48件,划支金额达232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累计结存1.4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采取集中统一办公方式开展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及书面稽核工作,书面稽核1030家参保单位,避免了同一参保单位不同险种多头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提高了缴费基数申报质量。启动实施2017年度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工作,对98家参保单位5700人开展实地稽核,实地稽核覆盖率达20%。对19家少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的参保单位,下发整改,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同时还进行社会保险欠费追缴、政策宣传、参保扩面工作,收回欠缴的社会保险费63万元。组织编报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按季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报表》、《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及相关处理情况统计表》、《社会保险基金要情统计表》、《举报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分析报表》等监督报表,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自检自查,并接受州人社局联合检查组的抽查,并对省州检查发现问题对照进行了认真整改;二是对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开展安全评估,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三是组织劳动关系科、社保中心等相关人员,围绕州人社局统一筛选下发的养老保险重点指标疑点信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州人社局审批认定表、退休审批表、信息系统修改等资料进行核查,信息修改、资格认定符合相关规定,无违规情况。四是督促社会保险费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清缴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分类清缴历史欠费,严格控制新增欠费。五是研究制定了《楚雄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在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能力,防范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六是根据省人社厅“四项制度”要求,按月开展社会保障资金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时要求经办机构整改。七是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新增高技能人才培养1260名(其中:楚雄市新增高技能人才36名、州属院校新增高技能人才1224名);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申报113人(其中:中级16人,高级80人、技师17人);技校招生1216人(其中:春季招生669人、秋季招生547);推荐上报“云岭技能大师”“云岭技能工匠” 7名(其中:大师1人、工匠6人);推荐选拔第七届云南省拔尖农村乡土人才1人;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行动,213名就读职业院校贫困家庭子女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转账到户;2017年城镇退役士兵实绩考核及职业资格证书确认工作,经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职业资格证书48本(其中:15本职业资格证书经查询真实、有效,33本职业资格证书没有信息记录)。为了解楚雄市技能人才队伍情况,进一步完善、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培养大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于楚雄市产业发展,2017年4月深入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云泉酱园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彩印有限公司5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现状调研。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73件交办督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其中网上信访33件、集体信访10件,上级交办1件,结案率100%;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0件,调解结案率100%。在全州率先使用仲裁办案系统,案件录入率100%,录入准确率100%。楚雄市积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法,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依托,基本实现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首先完成了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建成60平米标准仲裁庭和20平米调解室各一间,配备了仲裁专用桌椅、电脑和音响等设施、设备,基本达到了省、州仲裁庭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其次在1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各乡镇均按要求配齐配强了专兼职调解员,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规范名称、统一规范门牌标识、统一规范徽章、统一规范证件、统一规范制度。现全市共有调解员341人,其中专职调解员96人,兼职调解员245人,专、兼职调解员均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聘书》。调解中心行政上隶属所在乡镇,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

(撰稿人:段丽 0878-65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