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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6-/2024-0131002 信息分类: 统计分析及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称: 2023年楚雄市粮食生产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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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市粮食生产稳中向好

发表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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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扛牢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强化种粮惠农政策落实,有力促进粮食生产稳中向好,但四个存在问题仍需关注。

一、2023年粮食生产实现“双增”

2023年,楚雄市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实现双增,单产保持稳定。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68933亩,比2022年增加8707亩,同比增长1.55%;总产量221321吨,比2022年增加3387.6吨,同比增长1.55%;粮食综合单产389.01公斤/亩,与2022年保持持平。

夏粮生产“一增两减”。夏粮播种面积220597亩,比2022年增加4398亩,同比增长2.03%;夏粮产量49930吨,比2022年减少207.4吨,同比减少0.41%;夏粮综合单产226.34公斤/亩,比2022年减少5.56公斤/亩,同比减少2.4%。

秋粮生产实现“三增”。秋粮播种面积348336亩,比2022年增加4309亩,同比增长1.25%;秋粮产量171391吨,比2022年增加3595吨,同比增长2.14%;秋粮综合单产492.03公斤/亩,比2022年增加4.29公斤/亩,同比增长0.88%。

二、存在问题

(一)粮食种植效益低,种粮积极性不高。由于种粮效益低,受经济利益驱动,大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选择种植蔬菜、花卉、园林水果等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粮食生产相对与经济作物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持续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差。我市山区面积较大,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无灾不成年是我市农业的主要特点,特别是水源保障难,沟渠、机耕道路等配套不完善,部分高岸田“旱不能灌、涝不能排”,对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栽种造成影响。

(三)劳动力短缺,生产效率低下。近年来,我市留守人员年龄偏大,劳动力及科技能力不强,加之种粮农户文化水平有限,种粮的意识不强,在农资、种子和田间管理等方面存在随意性,多为粗放型的生产,造成田间作物长势受到影响。当前,农村农业劳动力大多是在家留守妇女和老人,许多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劳动力薄弱,而农忙期间工作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下。

(四)耕地保护意识不强,耕地“非粮化”屡禁难绝。脱贫攻坚初期,楚雄市掀起“坝区乡镇种大棚蔬菜、花卉、园林水果,山区乡镇种核桃”热,导致部分耕地“良田非粮用”。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对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存在季节性撂荒及对耕地粗放利用、掠夺式利用、只用不养的现象。存在占用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非粮生产行为;对设施农用地政策及用途把握不清,存在改变用途及超标建设问题。部分农户存在“自家的承包地种什么都可以”的认识误区,在自家承包耕地种经济林果等情形。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扶持壮大粮食产业生力军,推广托管服务。强化粮食生产主体培育、能力提升,继续扶持壮大云南种业集团、州富彝种业公司、州供销生产科技种业公司、益农种业公司、禾丰种业公司等主体带动农户开展优质稻种植及繁种,提高粮食种植效益。针对劳动力短缺、种粮效益偏低等难题,积极引导农户及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粮食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环节委托服务组织进行生产管理,探索“菜单式指引、合同式托管、保姆式服务、管家式经营、网格式管理”的“五位一体”托管模式。

(二)扎实落实种粮惠农政策,加强病虫害和气象监测预警。扎实落实种粮惠农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农民种粮预期,严格按照“谁种地、谁受益”的原则,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根据病虫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长进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防控技术方案,落实防控技术措施。加强农业气象灾害应急救灾,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措施,适时引导农民开展抢收工作,确保农作物及时归仓。引导农户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让种粮农民将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抓实项目强基础,提高技术强科技。持续加快推进楚雄市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以高原粳稻种业为核心,打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育繁推销”一体的现代种业产业园,推进“一中心、三基地”(西南高原粳稻现代种业育种中心、现代种业产业园朵基繁种基地、小五排繁种基地、大空摆繁种基地)建设,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发挥粮食生产效益。大力推广新农机具的使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力效率;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运用,积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生产效率。

(四)健全耕地保护机制,强化“良田粮用”。按照“全面摸清底数、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原则,对标对表推进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新恢复的耕地优先种植粮油作物。严格土地流转管理,对新流转租赁土地的,一律不得出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对流转合同已到期的及时解除,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迅速恢复原土地利用性质,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又确需继续流转租用的,按规范程序、要求重新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尚未到期且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引导租赁业主调整种植结构,逐步有序恢复原土地利用功能,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