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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6-/2023-0803009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统计局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号:

楚雄市统计局2023年度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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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夯实全州各级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虎作假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统筹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量,主动开展执法检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检查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质量,有效解决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主动服务指导调查企业(单位),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依法统计意识水平。

二、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范国重点突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规上工业,覆盖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见附件1),执法检查对象为全市 家企业(单位),检查方式为州、 市(市)两级统计局采取对调查对象填报的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1.制定检查方案。根据州统计局工作方案以及分解的执法检查任务,制定我市2023年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开展时间,确定州、市两级统计局开展检查的对象和具体方式,强化统计系统各级领导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职责。

2.分解执法检查任务。根据州统计局下达我市2023年各专业执法检查任务数,2023年州统计局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的单位数量,计入楚雄市执法检查任务量。

3.统筹谋划及监督指导。在加强与州统计局沟通汇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查任务。

4.现场执法检查。统筹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完成州市级检查任务(检查分专业任务详见附件3)。

5.查办州统计局转交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州统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并转交办理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报州统计局。

6.总结经验。9月10日前完成现场执法检查任务后,及时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认真核实数值计算是否正确,检查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收集是否完备,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违法行为定性是否准确,初步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检查能力和水平。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当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9月30日前向州统计局上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配合做好检查

楚雄高新区、市属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本局各科室(队)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检查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统筹人员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在做好市级执法检查基础上,认真做好抽中企业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州统计局做好州级执法检查工作。

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数据填报行为,完善统计基础台账,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要通过制定检查方案,抓好工作部署,细化分解任务,统筹现有人员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要强化统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方面的工作协作,完善协作配合各类工作制度,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专业科室按照各专业检查数,检查对象由州统计局抽取。每家被检查的企业(单位)原则上只检查重点指标范围内的1项指标(见附件1),指标期间月报为2023年1-7月累计数,季报为1-6月累计数,年报为2022年度1-12月累计数。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组人员抽取

2023年楚雄市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为8月14日至9月10日集中组织开展。市统计局整合执法人员力量;抽取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并在检查前开展执法技能及数据核查业务培训。

(四)严格执法检查流程

统计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是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对国家统计政令、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告知申辩、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严把质量关、效率关、成放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应付式执法、走过场式执法、台账数与上报数比对式执法的现象发生。

执法检查期间应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业务规范服务指导,对检查对象要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现场指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五)做好发现问题处理

要严格落实专项治理期间各项工作要求,对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充分应用“五个一批”方式进行全面处理和纠正,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一是针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企业,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专项统计督察、“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立案查处一批;二是对自查中发现失实数额较大、比例较高的企业(项目),立案查处一批;三是对自查中发现统计数据失实率较低的企业(项目),经核实后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一批;四是对自查中发现违规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核实后按规定及时清理退库一批;五是执法检查结束,对统计数据失实涉及专业较多、面积较大、情节严重的约谈一批。

(六)认真填报执法检查报表

要及时了解掌握执法检查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严格执行2023年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及州统计局执法报表,认真审核汇总,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填报内容完整准确,报送时间和频率与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相同。加强与州统计局政策法规科的日常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组织机构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核算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张蕊兼任,具体负责市级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市执法检查工作,日常工作由罗文太、李有琼负责。

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立华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李亚杰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 蕊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者洪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云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军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罗文太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马晓波普查科科长

黄晓锋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科长

自朝华工业能源建筑业投资统计科科长

栾 杰服务业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王登基市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张 蕊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罗文太统计制度法规科科长

成 员:马晓波普查科科长

黄晓锋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科长

王登基市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

自朝华 工业能源建筑业投资统计科科长

栾 杰服务业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李有琼 统计制度法规科工作人员

(三)执法检查小组

1. 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建筑业专业检查组19户

带队领导:张蕊

组长:自朝华

成员:王宁、马军、曾萍、何磊、陈菲、杨娜、马雄竞

2. 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企业研发专业检查组21户

带队领导:陈云、者洪英

组长:马晓波

成员:黄晓锋、栾杰、罗文太、王登基、刘敏、林永、李曦静、杨晓云、马雄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