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稳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极大带动了楚雄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2016-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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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增幅%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增幅%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增幅%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增幅%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增幅% |
||||
城镇 |
30858 |
9.1 |
33388 |
8.2 |
35992 |
7.8 |
38800 |
7.8 |
40313 |
3.9 |
|||
农村 |
9887 |
10.4 |
10787 |
9.1 |
11790 |
9.3 |
12863 |
9.1 |
13751 |
6.9 |
2016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58元,2020年40313元,增长30.64%;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7元,2020年13751元,增长39.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8.4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6年的3.12下降至2020年的2.9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二、城乡居民收入特点
2016-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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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城镇 |
农村 |
城镇 |
增幅% |
农村 |
增幅% |
城镇 |
增幅% |
农村 |
增幅% |
|
工资性收入(元) |
17288 |
2526 |
17918 |
3.6 |
2828 |
12 |
18609 |
3.9 |
4025 |
40.2 |
经营净收入(元) |
556 |
6640 |
991 |
78.2 |
6648 |
0.1 |
1010 |
1.9 |
7169 |
7.9 |
财产净收入(元) |
3651 |
451 |
5099 |
39.7 |
730 |
61.9 |
5278 |
3.5 |
18 |
-97.5 |
转移净收入(元) |
9363 |
270 |
9380 |
0.2 |
580 |
114.8 |
11096 |
18.3 |
614 |
6 |
2016-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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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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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
增幅% |
农村 |
增幅% |
城镇 |
增幅% |
农村 |
增幅% |
|
工资性收入(元) |
20288 |
9 |
4416 |
9.7 |
21422 |
5.6 |
4600 |
4.2 |
经营净收入(元) |
1099 |
8.9 |
7695 |
7.3 |
1149 |
4.5 |
7817 |
1.6 |
财产净收入(元) |
5558 |
5.3 |
-11 |
-161 |
5745 |
3.4 |
325 |
3054 |
转移净收入(元) |
11854 |
6.8 |
763 |
24.3 |
11997 |
1.2 |
1009 |
32.2 |
(一)工资性收入在城乡收入比重仍占据重要地位
2016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28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02%;2020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42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14%;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2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55%;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60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45%。“十三五”时期,楚雄市劳动力就业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末全市从业人员40.81万人,2019年末全市从业人员45.46万人、增长11.39%。积极的劳动力就业政策,不断优化的创业就业环境,助推楚雄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推动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二)城乡居民经营性净收入平稳增长
2016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5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020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14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5%;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64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16%。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81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85%,经营净收入的增长仍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十三五”时期,随着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力度的持续加大,特色产业的加快发展,带动楚雄市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三)城镇财产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动力
2016年楚雄市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365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83%;2020年楚雄市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574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25%。随着城镇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促使房租整体上涨,城镇居民出租房屋净收入增长明显;另一方面储蓄、债券、保险、股票和理财产品等理财方式的形式多样,使得居民拥有更为多样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渠道更加多样。
(四)农村转移净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2016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936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0.34%;2020年楚雄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99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9.76%;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7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3%。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0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34%,脱贫攻坚工作中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方面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校中小学贫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资金补助,学前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大专教育以上阶段教育贫困学生均享受到政策性补助;全市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普通门诊、28种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报销均达到政策标准,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同时楚雄市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落实五保户供养、农机购置补助、良种田地与畜禽养殖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助、农资综合补助、现代农业发展补助等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民生医疗更加有力,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大幅提升。
三、制约“两项收入”增长的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存在困难。国内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企业经营面对诸多挑战,私营单位员工工资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难度较大。工资性收入作为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居民增收的步伐。
(二)初级农产品与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加之地域限制,制约着楚雄市农村经营净收入的稳步增长。受传统小农思想的制约,农村生产经营方式仍为粗放式;尤其是楚雄市农村大多地处山区,山高路远,运输成本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的产业发展,直接制约着农户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农村年轻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也是制约楚雄市农村经营净收入增长。随着经济发展,一方面农村经济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儿童增加,收入来源仅依靠年轻人外出务工寄回,收入渠道单一有限,很大程度上制约农村经营收入增长;另一方面,外出青壮年劳动力绝大多数仍从事初级工作,靠体力挣钱,高级技术人员比重少,究其缘由,主要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直接阻碍了他们对劳动技能的掌握,特别是对高技术含量技能的获取,而企业的用工成本却持续增长,这严重限制了普通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制约农民收入进一步增长。
四、增加“两项收入”的建议
(一)稳增长保就业是居民增收的根本。稳增长、保就业,增进民生福祉、切实保障民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着力为新增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同时,要切实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发展小微企业、个体经济灵活就业形态。
(二)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大力加强土地流转工作,切实规范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不断壮大,设施农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让闲置多年的土地得到重新有效利用。
(三)提高素质,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教育,重点进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可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农村工作的实际, 针对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建筑业等不同行业的需要, 通过开展培训使大多数农民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