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楚雄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6546元,同比增长14.6%。其中:工资性收入4705.3元,同比增长13.4%;经营净收入1205.7元,同比增长26.9%;财产净收入(成本法)1.3元,同比下降12.5%;转移净收入633.7元,同比增长3.4%。
生活消费支出(不含自产自用)4750.1元,同比增长2.5%。其中:食品烟酒592.7元,同比下降49.7%;衣着48.2元,同比下降70.9%;居住3205.7元,同比增长225.6%;生活用品及服务92.5元,同比下降72.6%;交通通信282.1元,同比下降70.3%;教育文化娱乐293元,同比下降57.3%;医疗保健221.4元,同比下降25.4%;其他用品和服务14.7元,同比下降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