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06-/2020-1106004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0-01-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0-01-15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楚雄市统计局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0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61287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楚雄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楚雄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主抓、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了《楚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等各方面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科室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学习培训。召开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楚雄市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放在了突出位置,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达到工作要求。

(四)强化信息审核。认真执行保密纪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从制度和程序上杜绝政府信息公开中泄密事件的发生。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认真审查,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方能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不出错。

(五)加强工作考核。楚雄市统计局今年初印发了《楚雄市统计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职工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楚雄市统计局关于分解2019年度统计信息和分析任务的通知》,明确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本部门内部考核。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全年共计发布部门动态7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统计信息79条,发布统计分析43条,发布执法信息4条。

2019年全年,楚雄市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接到“12345”政府热线工单、未发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减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123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楚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缺乏专职人员管理,政府信息审核、公开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存在一人多责、一人多岗的现象;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利用“四项谈话”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