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20日,对楚雄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等5个科室、交通综合服务等2个中心,下设市地方公路管理段(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末核定市交通运输局人员编制27名(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职职工30人(行政19人,事业11人)。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编制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02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9万元,项目支出1550万元。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2027.99万元。
市财政局2023年下达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指标736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46.46万元,基金预算2222.42万元。当年支出73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49万元,项目支出6903.39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初账面资产净值580.90万元,当年计提折旧17.57万元,年末资产净值563.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63.22万元,无形资产0.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通运输局能够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组织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等相关规定。但审计发现存在拖欠征地拆迁费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拖欠征地拆迁费98 721.70元。
(二)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未清算单位垫付资金23 382.36元。
(四)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
(五)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六)未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市交通运输局拖欠征地拆迁费98 721.70元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拖欠征地拆迁费;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未清算单位垫付资金23 382.36元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政策测算并代扣代缴应由个人承担各项费用,及时收回单位垫付资金,杜绝往来款长期挂账;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全面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情况,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清理公路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办理建成已投入使用资产移交手续,按照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问题均属于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收到审计结果文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切实强化财经法纪意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支出事项审核审批职责,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二是严格执行法规政策规定。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准确把握政策法规界限,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征地拆迁费,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依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工程款支付管理。三是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程序,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明晰建成资产产权及管护责任,完善资产移交及公共基础设施入账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整改。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7月17日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市交通运输局拖欠征地拆迁费98 721.70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4月26日拨付资金,2024年4月29日兑付到19户被征地拆迁农户银行账户;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方于2024年5月11日办理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函 1 779 900元;针对未清算单位垫付资金23 382.36元的问题,至2024年4月已清算扣回,并核销其他应收款23 382.36元;针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严格遵循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肃施工许可制度;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3月13日办理了销户手续;针对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问题,待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部门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