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20日,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能。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含地震局内设科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6个(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城建档案馆)。园林服务中心属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82名(含市地震局6名),实有在职人员96人。局机关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批复及调整情况。市财政局批复年初预算7649.49万元,下达部门预算7649.49万元,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32092.37万元,年终调整追减支出300万元。实际预算数为39741.86万元(基本支出1605.96万元,项目支出38135.90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单位预算情况。
2.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3年初无结转和结余,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41.86万元,支出3974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96万元,项目支出38135.90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初资产原值441.06万元,当年增加5356.35万元,当年减少116.05万元,年末原值5681.36万元。当年折旧和摊销259.59万元,年末净值5421.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68.79万元,无形资产4652.98万元。
2023年初公共基础设施原值46529.49万元,当年增加41262.36万元,年末公共基础设施原值87791.85万元;2023年初保障性住房原值为零,当年增加11072.95万元,年末保障性住房原值11072.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部门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存在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二)逾期未清退履约保证金25万元。
(三)扩大支出范围2.85万元。
(四)以拨作支建设项目管理费71.71万元。
(五)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
(六)未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七)未按规定编报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楚雄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全面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情况,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对逾期未清退履约保证金25万元的问题,要求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清理核实清退;对扩大支出范围2.85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杜绝将部门预算支出转至指挥部、下属单位列支;对以拨作支建设项目管理费71.71万元的问题,要求完善财务手续,认真做好报账原始凭证审核工作;对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要求督促施工企业按照规定编制竣工结算,认真履行工程结算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编报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清理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强化预算管理严肃性和约束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认真落实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支出事项审核审批职责,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三是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明晰建成资产产权及管护责任,完善资产移交及公共基础设施入账手续。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定期开展交付使用公共基础设施清查工作,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编报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准确反映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使用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3个问题外,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接相关银行申请销户;履约保证金已于2024年4月11日清退15万元;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财务手续,规范支出费用管理;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核对产权划转情况、补记固定资产账、补提折旧、对竣工项目办理移交手续等;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已督促施工企业编制竣工结算,并按规定编制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