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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5-/2025-0110002 信息分类: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日期: 2024-12-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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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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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4年12月5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会议作《关于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市共开展审计(调查)49项,查出问题380个。截至目前,已到整改时限的3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1个,整改率93.2%,较上年90.1%提高了3.1%;未到整改时限的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往来款项亟待清理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应缴未缴预算资金缴入市财政,12家单位结余沉淀资金已全部缴入市财政;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并已完成投资;4家单位拖欠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问题已整改完毕;8个单位账面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正在整改。

2.关于税费征缴管理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9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已缴纳7家单位;相关部门未按时足额征收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未清收完毕;5家单位已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相关单位已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捐赠物资进行核算管理。6家单位超标预留和应退未退保证金已清退,3家单位分别向学生家长、患者和相关方清退超标准收费和无依据罚款;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清理消化部分中小企业账款;市供排水公司已对供水区域内敬老院实施水费减免;高新区健全审批流程指引并强化相关服务。

3.关于部门资产管理不够集约高效,信息化项目建管成效不佳问题。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粗放、闲置浪费问题,8家单位已将资产纳入账面核算,4家单位对账实不符进行了调整;针对市级部门公共投资信息化10个建设项目通过强化保密责任、明确数据归属、规范软硬件资产管理、实施系统升级等措施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

4.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4家单位已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和接待费,3家单位已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回并上缴财政,1家单位违规决策购买苗木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1家单位车辆运维费决算不实通过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编制规定加以完善。

5.关于部分单位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滞留截留、以拨列支资金问题2个乡镇套取财政资金已收回,1个单位套取财政资金已移交相关单位处理。3个单位和2个乡镇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列支专项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学生交通生活补助已兑付完毕,2个单位违反预算管理以拨列支资金已完善财务手续。

(二)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国有企业和资源环境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住有所居政策落实有差距,保障房动态管理缺位导致供需错配问题。清理腾退不符合保障房准入条件对象;已建成闲置和清退回的房源已摇号分配完毕;对闲置商铺已公开招租;强化保障性住房在租赁补贴发放、资产清盘、产权登记、经营权移交、租金收取等环节的管理。市级财政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存在短板,集体经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乡镇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代管中心会计核算对应收未收、应计未计、坐收坐支集体收入,货币资金、资源资产和对外投资核算管理不合规等问题进行整改。

3.关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质效有待提高问题。3家国有企业长期应收未收安装工程款、水费、资产出租转让等问题已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对收入成本核算不合规导致损益不实问题进行账务调整,强化从水表安装、户头开立、供水收费至注销全周期管理。

4.关于生态环保意识不强,守护绿水青山任重道远问题。相关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和林地已补办相关手续或拆除复垦复绿;2个乡镇已督促规模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格,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增加投资问题。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新增单价未按合同约定组价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各被审计单位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纠正,严格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超投资计划金额和比例较大项目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2.关于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不严格问题。针对部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及未按审批方式招标的问题,有关单位按照审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3.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涉及未批先建、未办理立项批复手续、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未办理环评手续、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未移交档案等问题已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四)审计移送事项处理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其中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3件),涉及14个事项。目前,有关部门正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制度机制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后,市人民政府多次听取审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深入研究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

(一)认真履行主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两办和省委、州委有关审计整改相关要求,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审计整改调度会5次,组织开展整改情况跟踪审计,严格落实整改提醒、整改交办、整改约谈要求,强力推动整改情况公开。

(二)协同推动审计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整改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常务会议按季听取和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列为巡察重点内容,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况揭示力度,合力推动解决审计整改难题。

(三)推动运用审计成果。围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理财目标,及时对审计揭示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审计,促成制定《楚雄市已征未用土地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制度文件,提升了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促进了部门预算规范管理。

三、审计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楚雄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目前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或正在整改中。其主要原因是:个别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推进缓慢;有的事项整改涉及上级部门、多个部门和下属单位,需要从源头抓好整改,但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整改合力不足;有的事项涉及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等机构落实审计整改监管责任不力,部分问题超期未整改;有的问题整改需要修订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待相关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即可完成整改工作。

四、今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一)严格审计整改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向审计部门书面报送审计整改情况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报告工作。

(二)推进审计整改联动。认真落实《中共楚雄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规定,促进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三)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持续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事项,促进主要领导牵头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加大审计整改跟踪。坚持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市人民政府重点督查工作事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督办、交办、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五)强化审计整改追责。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切实传导审计整改压力,加大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虚假整改等典型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力度,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市人民政府今后将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全面支持审计部门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