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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5-/2025-0110001 信息分类: 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号:

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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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13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楚雄市人民政府 顾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会议作《关于楚雄市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去年下半年以来依法对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共开展审计(调查)58项,审结49项。经审计处理收缴财政4630.18万元,核减工程投资7804.04万元,累计促进增收节支12434.22万元,

一、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结算和审计,2023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6693万元,支出700467万元,年终结余2622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407088万元,支出405043万元,年终结余20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4万元,支出583万元,年终结余7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8324.30万元,支出135942.99万元,上年结余79705.99万元,滚存结余82087.30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在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三保一防一守”为原则,强化政策与预算衔接,注重结构调整和绩效提升,压减无效低效支出,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实现公共财政收支平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5个部门预算执行、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及4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楚雄高新区公共投资项目数字化全覆盖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市财政专户应缴未缴预算资金1110.37万元,12家单位结余沉淀资金1138.24万元未缴财政,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缓慢,4家单位拖欠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保险;8个单位账面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43490.74万元。

2.税费征缴管理措施需进一步细化,放管服政策落实不到位。9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257.90万元,相关部门未按时足额征收全市医疗保险基金903.20万元问题整改不到位,6家单位未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6家单位超标预留和应退未退保证金45.04万元,3家单位超标准收费和无依据罚款14.57万元,1家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全市城市供水区域内减免水费政策执行不到位;楚雄高新区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手续不完备,未实现信息共享。

3.国有资产管理不够集约高效,信息化项目建管成效不佳。主要体现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粗放、闲置浪费,8家单位未将资产纳入账面核算3908.81万元,4家单位账实不符1264.99万元,1家单位应急物资使用后未收回,1家单位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市级部门10个公共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数据归属不明确、建后未达预期目标等问题。

4.过紧日子意识不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3家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0.49万元,4家单位违规报销接待费1.18万元,3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家单位违规决策购买2株苗木,1个乡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不实2.05万元。

5.部分单位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滞留截留、以拨列支资金。3个单位通过虚开发票、编制虚假资料、无依据列支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4家单位和2个乡镇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列支专项资金14.59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兑付学生交通生活补助,2家单位违反预算管理以拨作支资金51万元。

(二)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国有企业和资源环境等审计情况

对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市供排水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3个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3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审计。

1.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有差距,动态管理缺位导致供需错配。在全市保障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政策,承租方应缴未缴租金527.53万元,保障性住房在租赁补贴发放、资产清盘、产权登记、经营权移交、租金收取等环节管理不到位。市级财政未及时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865.50万元。

2.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存在短板,集体经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存在薄弱环节。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未达8%。3个乡镇社区违规拆借资金351.36万元,52个村组项目违规发包工程和招租1497.07万元,应收未收、应计未计、坐收坐支集体收入,货币资金、资源资产和对外投资核算管理不合规。4个乡镇拖欠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拆迁费138.74万元。2个乡镇未划定237个分散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12个乡镇存在“一水两污”项目建设、价格管理和收费不合规,未严格执行农村生活饮用水质检测规定,农用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

3.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质效有待提高。3家国有企业长期应收未收安装工程款、水费、资产出租转让等收入,清产核资账实不符4714.82万元,收入成本核算不合规导致损益不实,水表安装、户头开立、供水收费至注销全周期管理漏洞较大。

4.生态环保意识不强,守护绿水青山任重道远。2个乡镇国有建设用地闲置5亩未收回,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和林地,储而未供土地出租管理不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收回304.11万元,沙石盗采未得到有效监管,27个规模养殖场未开展环境影响登记备案,1个乡镇探矿权到期关闭后林地复垦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过高,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推进缓慢。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共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9项,审计项目投资总额132326.07万元。

1.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增加投资。19个投资建设项目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新增单价未按合同约定组价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7804.04万元,占送审结算价款的5.9%。

2.执行建设程序不严格,部分项目违规招投标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及未按审批方式招标,茶花大道二标段等2个建设项目设计应招标未招标407.9万元,火车北站站前大道一期市政工程路面及线性工程虚假招标,广大铁路扩能改造受影响水利项目恢复重建工程等2个项目肢解项目规避招标2215.22万元。

3.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2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2个建设项目未办理立项批复手续,1个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手续,2个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10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4个建设项目未移交档案;1个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61万元,3个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12.5万元,3家单位违规通过第三方支付工程款866.39万元。

(四)其他有关事项的审计处理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其中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3件),涉及14个事项。目前,有关部门正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

三、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将加快健全完善制度、优化管理、提高绩效,积极推进源头治理规范,认真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硬性约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增强预算刚性,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严格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升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制约机制,强化招投标、工程现场及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力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科学运用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适时有效进行动态监测,对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全过程穿透式审计,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进一步提升国企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严控国有资产处置和对外担保,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防控国有企业经营风险。

(六)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推动预算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切实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注重推进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坚守审计监督职能定位,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提高全市预算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