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白龙路改扩建及东南片区4号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的楚雄市白龙路改扩建工程及东南片区4号路(16号至18号路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楚雄市人民政府与楚雄交投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楚雄市白龙路融资代建项目合同》,由楚雄交投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白龙路改扩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楚雄交投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监管合同》《委托建设合同》。白龙路改扩建工程起于茶花大道、止于环城西路,长930.336米、宽24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电缆沟、给水、电讯、燃气、交通标线等。
2015年3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楚雄永筑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楚雄市东南片区4号路(16号至17号路段)道路工程《委托建设合同》《监管合同》,委托楚雄永筑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楚雄市东南片区4号路道路工程。东南片区4号路(16号至17号路段)全长400米、宽36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人行道、路灯、绿化、给水及电力管沟。
审计结果表明,白龙路改扩建工程及东南片区4号路(16号至18号路段)道路工程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及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3 142 826.08元 。
2.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3.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代建单位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对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问题,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环评等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履行职责。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项目档案,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