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及东山陵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2月7日,对楚雄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市恩泽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及东山陵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2个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1.楚雄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楚雄光伏及半导体展厅广告及装修工程、楚雄市富民生物产业片区工业大麻园2号道路建设项目(路基路面、给排水工程)、楚雄市富民工业区生物产业加工基地5号地块场地平整项目、楚雄市工业大麻产业基地1号地块(二期)场地平整项目、楚雄市工业大麻产业基地1号地块(三期)场地平整项目(以下简称“楚雄光伏及半导体展厅广告及装修工程等6个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楚雄市鹿城镇阳光花园C3幢一层、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楚雄市富民工业区生物产业加工基地内。
2.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的楚雄云甸工业区东区中路二期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楚雄云甸工业区东区中路250米段至工业区东区梅子凹村口。
3.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楚雄市恩泽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楚雄市东山陵园建设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绿化工程、景观及附属设施、园区道路给排水)项目(以下简称“楚雄市东山陵园二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福塔社区麦加凹旁。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及东山陵园基础设施建设等12个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和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手续完备,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管理及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支付工程款项、超计划投资、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2 169 401.4元。
2.多支付工程款98 131.99元。
3.超计划投资。
4.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
5.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楚雄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恩泽殡葬服务公司依法进行整改;对多支付工程款项的问题,责成楚雄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恩泽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管理,收回多支付工程款;对超计划投资的问题,责成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控建设成本,按规定办理超计划投资批复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楚雄市恩泽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楚雄市恩泽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签证要加强管理和控制,有效控制项目投资。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多支付工程款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超计划投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已完成整改。